最近“一场金镶玉创意之争”在上海设计圈谈论的热点话题,事情的起源是这样的:
2003年原创于上海并被业内人士熟知的“金镶玉”创意,却在2006年成为中央美术学院“创作”的方案,更是在今年的3月份正式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设计,以至消息一出,令上海设计界一片哗然!由此拉开了一场关于“金镶玉原创”的争夺战。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显然是现阶段创意保护产业没有的立法而造成的,自2002年,中国创意产业开始出现萌芽,原杭州蓝孔雀化纤厂停产将旧厂房对外出租,低廉的房租和巨大的空间随后吸引了一大批设计师和艺术家入驻。这个破旧厂房于是也有了一个时尚的新名字—LOFT49。时至今日,以LOFT产业为代表的创意产业全球每天创造的产值高达220亿美元,并以5%左右的速度递增。在一些创意产业发达的国家,其增长速度更快,如美国达到14%,英国达到12%(创意产业就已经成为英国的第二大产业,占GDP的7.9%,仅次于金融服务业)。而创意产业正成为一项中国新兴热门行业,其发展仅5年。
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核心是创意保护问题
从目前杭州LOFT49发展状况看,中国的创意产业似乎离人们对其本身的预期相距甚远,除了极少部分区域布置了个人作品外,绝大多数空间让给了落魄甚至流浪的艺术创作者。这里要支付场地租金和招待费用,却没有经济产出。不少入驻者经济捉襟见肘,甚至靠借钱度日。我们不禁要问,赋予一些建筑物“创意”的概念,就支撑得起一个产业吗?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创意产业发展的瓶颈是创意人才的极端匮乏,其实不然,中国创意产业的发展本质是创意的保护问题。因为只有完善的立法保护,才能吸引住优秀的创意人才拥入,解决中国创意产业“钱”途的问题。
纵观全球发达国家,发展创意产业早已经成为很多国家的国家战略,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明确指出,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并以5%的速度递增,创意经济渐成浪潮。美国创意产业已经超过航空、重工业等传统领域,成为最大的出口产业,美国人写出了资本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意的时代已经来临的格言,继而制定了准合同(Quasi-Contract)、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和恢复原状(Restitution)等相关法规。实践证明,创意产业的发展规模和程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城市综合竞争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而在国内对于创意产业认知的高度显然不高,在大力提倡发展创意产业的同时,确没有没有创意保护的相关法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打压排挤,例如:湖南卫视一直以新颖的创意引领我国各级电视台,《超级女生》更是成为2005年举国上下茶余饭后的焦点,可是这样的结果在今年落得更名的下场。难道这就是中国创意产业的前途吗?
中国的创意产业要有所发展,我们就必须意识到创意产业作为整体的存在对于广告、建筑、艺术、设计、出版、软件、影视等相关行业做出的贡献,毕竟创意作为这些产业的上游链并不是单独存在的。只有意识到这些才能正确做出相关保护的措施。鉴于金镶玉、超级女声出现的这种现状缩影,只有像物权法一样明确立法,才能不会被外界左右,进而通过创意产业推进其他产业的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