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4411是ISO13006针对建筑陶瓷砖产品的欧洲版标准,除了各别用词和章节有改动外其余大体一致(修改采用)。EN14411首先是产品标准,其附录A至L规定了不同吸水率瓷砖要达到I类产品所应具备的质量水平,如尺寸精度、物理强度、耐磨、耐化学等;同时也给出了依据的测试方法标准如ISO10545系列。该标准于2004年12月1日在欧盟范围内被CEN提出作为建筑指令89/106/EEC之协调标准的过渡稿,在原来产品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体现EU要求的附录Z部分,经过一年的过渡期后于2005年12月1正式成为协调标准,目前的版本年号是2003。
产品标准正式成为协调标准就意味着此类产品进入欧盟经济共同体原则上要依据该产品标准做CE认证,同时各成员国不能再使用和该协调标准相抵触的标准、规范,也不能提出附加的要求,从而保证各成员国对产品CE评估的一致性,这就是指令的主要精神。
协调标准的特征是在原来产品标准的基础上增加附录Z部分,这一部分描述了EU指令对产品的规定。EN14411的附录分为ZA和ZB两部分,其中ZA是关于地砖产品;而ZB是关于墙砖和天花砖产品。EU的规定主要围绕着产品的使用安全、人身健康和环保方面而展开的,如ZA部分关心地砖的物理强度、防滑系数、耐久性和有害物质释放量等;而ZB部分则要考察墙砖或天花砖的物理强度、粘贴牢固度(不会掉下伤人)和户外耐久性能等。需要注意的是产品的使用场合不一样其要求的安全系数是不同的,可以想象个别或部分关键性能若完全由生产者测试和监控就可能出问题,这时要有第三方机构的介入,因此协调标准里都有一套针对不同使用场合下的认证水平列表(AOC)和任务表,规定了厂家和第三方机构的分工,如陶瓷砖用在铺地等一般场合的用最低的认证水平就可以了(AOC4),这时厂家做一般的性能评估就可以了;而一旦产品可能用在厨房跟食物有接触时认证水平就要上升到AOC3,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就要在欧盟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公告机构)。也就是说使用的目的确定了产品的认证水平,但无论是何种认证水平作为生产者平时的产品质量控制以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FPC)都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