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9日,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司发布关于陶瓷墙面和地板砖规范的标准草案(PNS) 154:2007。
草案取代PNS 154:2005。本通报规定了陶瓷墙面和地板砖及装配件的尺寸和公差、物理和化学特性、取样、检测和标志要求。它适用于一般用作墙面和地板覆盖物的上釉和无釉陶瓷砖及装配件。
在标准DPNS 154:2007被批准之后强制要求所有陶瓷墙面和地板砖的生产商、批发商、进口商和零售商遵守上述菲律宾国家标准要求,并要求陶瓷墙面和地板砖在菲律宾批发和销售前分别具备菲律宾标准(PS)许可证和/或进口商品清关证(ICC)。对所有不遵守要求的生产商、批发商、进口商和零售商将依照RA 7394、EO 913 及DAO 02:2002的责任和处罚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