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最刺痛陶瓷行业神经的无疑是:“中国名牌”向建筑陶瓷关起了大门!然而,对中国名牌推进委员会将建筑陶瓷行业拒之门外,笔者倒有三点意见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第一,不说拒之门外的原因有“剥夺知情权嫌疑”。在社会高度文明的今天,当事人的知情权不容质疑,连阶下囚、死刑犯都有知道自己缘何被判监、枪决的权利。然而,作为一个年产值超过千亿元的行业,名推委却对“中国名牌”缘何将其拒之门外只字不提。“白酒、建筑陶瓷不进入“中国名牌”评选之列,原建筑陶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不再保留。名推委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今年9月1日以后,瓷砖、地砖等建筑陶瓷产品就不允许再出现‘中国名牌产品’字样”这是来自媒体的报道;而国家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上,中国名推委2007年第4号公告(公告日期为7月31日)中,与建筑陶瓷相关的也只有一句话“经名推委研究决定,白酒、建筑陶瓷不予评价,原建筑陶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不再保留。”到目前为止,名推委没有提及建筑陶瓷不予评选原因,这不能不让人觉得有“剥夺知情权嫌疑”。
第二,马后炮的作法是“疑似呼悠”。在整个中国名牌评选过程中,名推委事先没有向外界或者建筑陶瓷行业透露信息,从今年开始,建筑陶瓷行业内的部分企业怀着极大的热情按照《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评选程序“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审公示并审核推荐,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综合评价。”一步步地开展工作,并已经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初审公示并审核推荐”后,正焦急地等着最后的荣誉。没想到结果出来,竟是个“不予评选”。这好比是一项国家体育比赛,运动员拼命备战,县市省层层选拔,等到比赛那天,突然宣部不进行这项赛事了!这种马后炮的做法,可以说是“疑似呼悠”,浪费了企业和下属部门的金钱和时间。
第三,向某个行业关门是“非典型性行业歧视”。以本人对“中国名牌”的理解,国内合法企业使用国内商标生产的产品,都有权利申请“中国名牌”,至于一个行业更具有这种权利。近两年,有些人因对某地区的人员发表不公正言论,被视为地域歧视,那么名推委向建筑陶瓷行业和白酒行业关门,就是“非典型性具行业歧视”。地域歧视仅是一种民间个别人的行为,为社会各界所不耻;作为带有官方性质的名推委,这样做就更有失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