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NTC)根据巴“反倾销规则2001”第14条规定,并应瓷砖反倾销申请人、瓷砖进口商的要求,于2月3日在巴首都伊斯兰堡举行对华瓷砖反倾销调查听证会。
巴方关税委员会主席费祖拉•希尔吉主持会议,两名关税委员会委员和四名调查官在座。中方出席会议的有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官员、广东佛山外经贸局官员、中国驻巴使馆经商处代表以及中方出口商代理律师,巴方有相关的瓷砖生产公司和进口商等。
会上,巴瓷砖生产商、进口商针对初裁结果陈述了各方意见,我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官员、佛山外经贸局官员分别作了简短发言并提交了书面材料。
公开听证会后还进行了闭门听证会,利益相关方代表就有关技术问题与巴关税委员会官员进一步交换意见。
按照程序,巴关税委员会将在听证会2个月后公布终裁结果。
据悉,该案是巴基斯坦对我发起的第2起反倾销案,涉案金额为2857万美元。该案于2006年3月27日立案,11月30日做出初裁,裁定我8家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0%-21.02%,其他未应诉企业为21.02%,并决定自当日起开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