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16世纪,由于中国瓷器精美和稀有,且又极为昂贵,欧洲贵族富豪们只把重金得到的瓷器用于陈列,并没有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瓷器不仅作为室内陈设和装饰,还成为炫耀财富的手段。当时盛行用陶瓷来美化建筑的内部空间,墙壁、天花板和窗前凹处都用瓷镶嵌,人们还往往借助瓷器特有的光和镜子的反光相配合,在室内造成一种错综的光影效果。
到了17世纪,荷兰人来到中国。为了加强与中国的贸易,率先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将印度作为与中国贸易的中转站。也是在那个时候,荷兰人从中国运来瓷土,开始在阿姆斯特丹烧瓷器,但是烧出来的瓷器远远达不到中国的水平。
17世纪末18世纪初,欧洲人发现他们使用的铁木餐具易生锈朽毁,不易清洗,而瓷器又漂亮又易清洗保存。中国瓷器润如玉、白如雪,又轻又透,欧洲人开始向中国大批量订制日用瓷,多为欧式的日常用具,如啤酒杯、芥末瓶、壶、剃须盆、高身方形瓶等瓷器。在家里摆几件中国瓷器,喝茶、吃饭用上来自中国的瓷器,似乎也成为欧洲的皇宫贵族、商贾名士身份的象征。
18世纪早期,中国画工开始摹仿西方图样(如荷兰风景等),将外来画稿画在素胎瓷上,生产所谓欧洲风格的“克拉克瓷”。这些瓷器大多是从外形上摹仿欧洲器皿、玻璃器或陶器而烧成的,有果盘、水壶、杯、瓶等,有的作为实用,如盘中可放水果;有的作为陈设,如摆在桌、案上供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