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是人们常用的装饰装修材料,是由粘土或其它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烧结等工艺处理,用于装饰和保护建筑物墙面及地面的板状或块状陶瓷制品。陶瓷砖按用途分为外墙砖、内墙砖、地砖等。按釉面状况分为有釉砖和无釉砖。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对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福建、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四川、河南、江西、湖北等省市135家企业生产的138种产品,合格12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7.7%。
抽查结果表明,陶瓷砖产品的整体质量状况较好,大中型企业抽样合格率均为100%;小型企业的产品合格率为72.5%,产品质量问题较多。
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的尺寸偏差大;吸水率和明示的不一致;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低;个别产品的放射性超过标准要求。
一是放射性核素限量超标。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放射性检验不合格。强制性国家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中规定:A类装修材料的放射性要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1.0和外照射指数≤1.3。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核素超标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二是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破坏强度和6种产品的断裂模数不合格。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是陶瓷砖的重要技术指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低的产品在使用中易造成开裂、破碎或表面缺陷。
三是吸水率未达标。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的吸水率与明示标准的要求不一致,如炻质砖产品明示标准吸水率为大于6%小于等于10%,而有的产品实际检验结果大于10%。
四是尺寸偏差超标。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尺寸与实际尺寸的偏差超过了标准的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