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我们公安机关就要依法从严查处,震慑不守法经营的企业负责人。”9月7日,淄川公安分局局长宁治坤说,今年该局已查处涉及环境污染案件5起,行政拘留涉案人员17名,调处相关案件11起,批评教育20余人。
淄川区有建筑陶瓷企业200多家,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的含酚废水被直接排放到河道里,造成了环境污染。今年,淄川区对生态环境集中进行综合整治,淄川公安分局专门抽出警力,配合当地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严格执法。位于双杨镇的淄博某陶瓷公司,自2005年以来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非法将严重超标的含酚废水,直接排放到梁家沟渠,造成水体污染。经调查取证后,淄川公安分局依法对该案进行查处,该公司的生产厂长、煤气车间主任等人因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被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今年7月份,淄川分局民警在摸排工作中得知,该区昆仑镇某建陶公司存在私自排放有毒物质的情况。7月20日晚,民警在该公司附近蹲点守候,将涉嫌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排放有毒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翟某等5人当场抓获。现5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