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中华陶瓷网 [简体版] [繁體版] [网通站]  会员中心  RSS定阅  留言  关于我们   客服中心
中华陶瓷网
 网站首页 行业专题 人物专访 陶瓷收藏 电子杂志 陶瓷装饰 经营管理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直通产区 福建德化 景德镇市 佛山潮州 山东淄博 湖南醴陵 河北唐山 本网动态 网站建设
首页  资讯  企业  产品  供应  求购  展会  招聘  搜索  文化  商城  名家  技术  图库  百科  营销管理  陶瓷之路
原料
产区德化 广东 江西 山东 湖南 四川 河北 晋江 其它 | 日用陶瓷 工艺陶瓷 建筑陶瓷 原料辅料 卫浴陶瓷 陶瓷机械
 您的位置: 首页>行业资讯>>政策法规>>|
我国陶瓷产品出口将享受《亚太贸易协定》关税优惠

发布:2007-9-14 14:47:04  来源: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字体: ]

      自2007年9月1日起,我国实施《亚太贸易协定》新一轮关税减让,部分化工产品、陶瓷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等1700多个税目的商品在出口到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老挝五国时可享受更低的优惠关税税率。出口企业只要出具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曼谷协定》原产地证明书,其货物在进入上述五国时,即可享受平均额度为30%的关税优惠。具体操作可到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亚太贸易协定》实行新一轮关税减让商品范围和优惠幅度均大幅扩大,我国可享受印度优惠关税的产品从原来的188项扩大到570项6位税目,韩国从227项6位税目扩大到1367项10位税目,斯里兰卡从288项8位税目扩大到427项6位税目,并且新增了孟加拉国209项8位税目产品的优惠关税(根据2005年税则计算)。以输往印度的塑料玩具为例,目前可享受的《亚太贸易协定》最大关税优惠幅度为43%,输往韩国服装的最大优惠幅度则达50%。这将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开拓东亚和南亚的市场,扩大与《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促进亚洲区域合作。

上一页 [1] 下一页
共有  条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推荐产品 更多...
同乐
包邮特价:360
荷叶瓶
特价:499
辉煌腾达
特价:488
幽梦
包邮特价:1299
陆羽品茶
包邮特价:888
凌云骓
特价:488
自在春风
特价:599
欢天
特价:999
竹之语
包邮特价:1999
和和美美 甜甜蜜蜜
包邮特价:699
烟雨江南
包邮特价:2999
上善若水
包邮特价:2660
 ·本类最新 更多...

 >> 国际新闻 更多....
 >> 福建德化 更多....
 >> 广东产区 更多....
 >> 江西产区 更多....
 >> 企业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本站新闻  产品服务  帮助中心  版权声明  网站导航  友情链接  RSS定阅  新闻调用  联系我们  留言
版权所有 (C) 2006-2014 中华陶瓷网 Ctaoci.com 电子邮件:wxchina#qq.com
闽ICP备10020107号-1


扫一扫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