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2日接股东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高淳资产经营)通知,就高淳资产经营与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高淳县人民法院下达有关民事裁定书,解除对高淳资产经营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