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淦 通讯员王小玲报道:禅城现有33家水煤气发生炉无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都是非法的。昨天上午,禅城区法院、安监、行政执法局召集仍在使用水煤气作为燃料的陶瓷企业主,召开整治会议。
执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煤气发生炉长期运行,对环境有较大污染,此外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今年4月,南庄镇一家陶瓷企业煤气发生炉内气体未排尽,工人在焊接炉体时发生爆炸,导致人员伤亡。
根据去年出台的《禅城区南庄镇建陶企业开展煤气发生炉建设工作暂行方案》,煤气发生炉项目建设仅限于南庄镇符合建设条件的陶瓷生产企业范围内,其他企业严禁建设和使用工业煤气发生炉。按照规划要求,这33家水煤气使用企业,只有南庄镇13家在可申报区域内,但这13家企业也尚未完成审批工作。
据了解,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从提出申请到建成投产,须经过9个职能部门和有关领导小组的评估、审核和验收。相关部门在今年初就对禅城仍在建设或运行的水煤气发生炉建设项目予以有效地制止和查处。截至本月上旬,在石湾便查处3宗,已全部拆除完毕。张槎共查处4宗,2宗已自行拆除,2宗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南庄共查处26宗,已立案24宗,2宗正在跟进。
禅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水煤气发生炉在使用过程,若导致工人或周边居民遭受伤害,除赔偿外,还要视情节承担法律后果。如果被处罚人不履行处罚决定,需要缴纳滞纳金,一旦申请法院执行,滞纳金的数额甚至比本金还要高。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规划要求,今后将只允许13家有资格进行报建,其余一律需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