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理念就像你去追求女孩,先要找机会相处,接着送些礼物,在求婚前要说美好的将来,向她表忠心。销售人员和客户交往也一样。至于营销口才,哪里都可以学,马路上有人吵架,你去听听也能学到一些。
女孩子不好追,你主动与之接近,可她心眼奇小如海底的针,她心思善变如天上的云,欲迎还拒、至难捉摸;客户也不好求,你上门寻求合作,可他们对你的条件诸多挑剔,他们索要的“聘礼”让人为难,店大欺厂、择人而“嫁”。如果说“
自古唯女子与客户难追也”,以为亦无不当。
笔者是一名营销人,并非恋爱专家,但在商场跌打滚爬久了,觉得争取客户像极追求女孩子,细究起来,其实也是一场斗智斗勇、比耐力拼决心的“爱情长跑”。这两者,虽然被许多人视作极困难之事,却深藏学问,其中大有规律可循、多有技巧可寻。
最浅显的道理是,与客户初次见面或交情尚浅,就不好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要求“请你向我下100万元订单”。这就好像我们在街上遇到漂亮的女孩,虽然看着喜欢,却不可以跑上去跟她讲“请你嫁给我吧”。为什么?因为大家还不了解呀,怎好贸然把终身托付给你!
要增进了解,第一步是找机会相处。笔者所服务的企业奥克斯,对营销人员即有“四勤”、“三责任”之要求--勤访客户,勤当消费者,勤当旁观者,勤作导购员;客户赚不到钱是我们的责任,客户卖得不好是我们的责任,客户不满意更是我们的责任。“勤访客户”的标准是,1个月中,至少有20天是必须出差在外的。作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让营销人员花时间与客户多相处。
这很好理解:追女孩子,讲究脸皮厚、鞋底厚;营销人对目标客户,也理应死缠烂打、紧盯不放,又不致使其对你嫌憎。我们拜访客户,有所谓的“成功五步诀”,说的是:第一次拜访客户,没被赶出来,就已经成功了;第二次,给对方名片而没被当场扔掉,就已经成功了;第三次,客户肯赐你一张名片,就已经成功了;第四次,肯给你5分钟时间介绍企业与产品,就已经成功了;第五次,肯接受你的邀请吃一顿饭,就已经成功了。这样的容易满足兼自我宽慰,虽然迹近“阿Q胜利法”,却是优秀营销人必须具有的心理素质,即使遭到拒绝、攻关受挫,也不得灰心丧气甚至萌生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