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之谓,在中国古代陶瓷史上有不同的内涵。就广义而言,是有别民窑而专为官办的瓷窑,其产品为宫廷所垄断。在宋代瓷器中,官窑即是一种专称,指北宋和南宋时在京城汴京(汴梁,今开封)和临安(今杭州)由宫廷设窑烧造的青瓷,故又有“旧官”和“新官”之分,前者为北宋官窑,后者为南宋官窑。
官窑也称御窑,是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家瓷厂”。从1278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置“浮梁磁局”,到1911年清朝覆亡,景德镇是元、明、清三代皇家瓷厂所在地,中国封建社会的官窑制度在这里延续了632年,江西景德镇也由此拥有烧造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工艺最精湛的官办瓷厂。景德镇地下也因此存有大量因禁绝流入民间而被就地掩埋的古碎瓷,成为中国目前品类最完整、年代最可靠、信息最丰富的官窑遗址和“地下瓷都”。
官窑是我国古代由朝廷直接控制的官办瓷窑,专烧宫廷、官府用瓷。官窑始于宋代,有北宋官窑和南宋官窑之分。
【北宋官窑】
北宋官窑也称汴京官窑。相传北宋大观、政和年间,在汴京附近设立窑场,由官府直接经营,专烧宫廷用瓷器,即北宋官窑。南宋顾文荐《负睻杂录》记载:“宋宣政间(宣和、政和即公元1111-1125年)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南宋叶寘在其《垣斋笔衡》中对北京官窑亦有记载:“政和京师自置窑烧造,名曰‘官窑’”。明代《事物绀珠》、《留留青》因袭此说。当时的京师即汴京(今河南开封),因宋代汴京遗址已沉入地底,至今日为止,尚未发掘出北宋官窑遗址。对于北宋官窑遗址缺乏考古发掘地资料和充足的文献资料的支撑,因此,时至今日,关于北宋官窑遗址在何处,仍有不同说法,一般有三种说法:一说北宋官窑即为汝窑;二说否认北宋官窑的存在;三说为北宋官窑即为汴京官窑,它与南宋时的修内司官窑先后存在。支持第三种说法的人较多。
北宋官窑传世品很少,形质与工艺与汝窑有共同处。器多仿古,主要有碗、瓶、洗等。胎体显厚,胎骨深灰、紫色或黑色,釉色有淡青、粉青、月白等,釉质莹润温雅,尤以釉面开大裂纹片着称,不同于南宋官窑和汝窑及龙泉窑瓷器。底有文钉烧痕,有“紫口铁足”的特征。
【南宋官窑】
南宋时在今杭州市凤凰山南麓乌龟山郊坛另设新窑,称“郊坛下官窑”,又称南宋官窑。此官窑瓷器胎为黑、深灰、浅灰、米黄色等,有厚薄之分,胎质细腻。釉面乳浊,多开片,称为“蟹爪纹”,釉色有粉青、淡青、灰青、月白、米黄等。因器口中施釉稀薄,微露紫色,足上却偏赤铁色,故有“紫口铁足”之称。
器型除碗、盘、碟、洗等日用器皿外,还有仿商周青铜器的尊、鼎、炉、觚等陈设瓷和祭祀用礼器。
注:图为官窑贯耳瓶(宋)
官窑起自唐,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贡器,一是指官厂。自唐代至元代(公元八世纪--十四世纪),官窑多有贡器,少有官厂,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进贡给统治阶级。这种瓷器就叫做贡瓷和官窑。那时,唐代在产瓷区设有司务,如唐景隆初(公元707—709年)褚绥为新平(景德镇)司务,奉诏监烧献陵祭器。宋代设监,如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派殿前承旨赵仁济监理越州窑务。到了元代则设局,以提领监陶,后改为本设总管。他们烧出的“景德年制”,“枢府’等款式的瓷器,分别称为“景德窑’,“枢府窑”等。
明代(公元十四世纪--十七世纪)采取‘官办民烧’的形式,开始有官厂,专烧进贡的瓷器。如在景德镇设御器厂,也称景德镇御窑厂,特派厂官,经费出自地方,编役人夫,设窑达五十几座,专门烧造御器即贡器。清代与明代不同,采取的是‘官搭民烧”的折中形式。其产品分“钦限”和“部限”两类,前者是专给皇帝用的,后者是给朝廷和外交礼宾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