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2007年12月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节能减排作为2008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于玻璃和陶瓷落后生产企业而言,产业升级势在必行。
2007年上半年,福建闽清关停了11家不符合规定的陶瓷企业,下半年又对另外8家不符合规定而尚未关停的陶瓷企业进行了强制执法。到目前为止,佛山市禅城区已经关停了35家低端陶瓷企业,在南海市已经有3家玻璃厂停产,1家陶瓷厂搬迁。
进一步的关停、搬迁和改造还在继续。
佛山市禅城区将在2008年年底以前,通过各种形式淘汰90家低端的陶瓷企业。如果整治不达标,在2009年6月底之前,禅城区内的陶瓷生产企业同样可能全部被淘汰。
2007年9月,佛山南海市罗村在南海率先启动对陶瓷、玻璃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两年内对41家高耗能、重污染的陶瓷、玻璃企业进行治理,其中近七成玻璃企业和19家陶瓷企业将在2009年年底前搬出罗村,在规定限期内治理仍不达标的企业将实施关闭。
2007年12月下旬,佛山南海市罗村19家陶瓷企业与罗村街道正式签署《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陶瓷企业整治工作承诺书》。按照承诺,19家陶瓷企业将在两年内根据各企业商定的时间,拆除烟囱、关停窑炉等生产设备,不再在罗村街道范围内从事陶瓷生产,实现关闭或搬迁的目标。
在浙江,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受省经贸委的委托,由浙江省建筑卫生陶瓷协会和浙江省节能协会起草的《建筑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于2007年12月18日通过了专家审定。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一系列政府节能减排措施的落实,浙江建筑陶瓷生产企业也将面临重新“洗牌”。
商务部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商务部将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环保部门提供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包括: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申请,加工贸易合同或项目审批及出具加工贸易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全国性、区域性出口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参展和摊位申请等。申请人以外贸代理方式出口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受理出口业务申请时应审查出口货物来源证明(生产企业出具的发票),如申请人所代理出口的货物系上述环保违法企业生产的,亦按照上述办法暂停受理相关申请。
面对如此重拳,有条件的陶瓷和玻璃出口企业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加快产业升级。落后的企业则很有可能在内外因素的夹击之下面临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