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关税委员会已于2007年12月结束了就延长对进口瓷砖采取保障措施的正式调查,建议对进口瓷砖的保障措施延长三年。
菲律宾贸工部于2002年4月宣布对进口瓷砖采取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2004年12月又作出延长三年的决定。2007年度进口瓷砖保护关税税率为2.15比索/公斤(1美元约为40比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