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仕超 通讯员曾令华报道
西樵镇新年亮剑,出台了《西樵镇陶瓷产业提升规划及实施方案》,在去年关闭16家陶瓷企业的基础上,向全镇32家陶瓷企业吹响了整治“集结号”,全镇只保留7家陶瓷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其余25家陶瓷企业在三年内要全面转移关闭。
25家转移关闭,7家企业就地改造提升根据方案要求,该镇分三年、四批对全镇陶瓷生产企业实施改造提升、转移、转产或关停。只保留7家陶瓷生产企业,通过提升改造实现清洁生产、节能减耗和品牌战略。另外对25家陶瓷企业实行转移关闭。
记者获悉,2008年12月31日前首先关停或搬迁14家位于镇域总体规划内和5A级景区规划范围的西樵、崇南、民乐等12个村内的陶瓷生产企业;2009年12月31日前关停或转移其余区域5家陶瓷生产企业,2010年12月31日前再转移关闭6家。对计划改造提升的7家企业,在整治期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并通过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和清洁生产措施,提升企业的环保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为发展环保旅游经济鸣锣,为创建“五A”景区搭桥拥有西樵山风景区、西岸风景区两大旅游资源的西樵镇,近年来先后摘得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区、国家地质公园等国字号桂冠。在此基础上,该镇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吹响了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区的号角。
该镇把创建工作与当前的节能减排治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节能减排治污工作,实行产业结构转型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度假经济,由过去经济增长过度依赖第二产业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拉动转变,构建西樵新的产业版图,把西樵建设成为珠三角旅游商务休闲度假区。对于陶瓷上下游配套企业,凡不符合5A景区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的,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就地转产、关闭或异地搬迁。实现“赶走污染,优化产业,美化环境”的目标,加快推进“纺织名镇、生态城市、旅游新城”建设。
分四个阶段推进整治工作目前,该镇作出规划,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对被列入异地搬迁、就地转产或关停的企业,能保证全额发放工人工资及按时缴纳地租的,按该企业的类别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列入第一、二、三批的企业,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就地转产或关停的,优先享受区“三旧”改造扶持政策;对未能列入“三旧”改造的,镇政府将按照三旧改造的有关政策,支持企业转产;对被列入关停或异地搬迁企业的本地户籍员工进行一次免费的再就业培训,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