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客户早几天要向我定一台电子天平,同时,他还要买两台纸张测试仪(这不是我们公司做的产品),但为了方便,他也不想再去找其他的供应商,就让我一起帮他配了,他指定了型号和厂家,让我去跟厂家谈价格,完了以后,在利润上大家平分。
当我跟厂家把价格谈下来后,经过客户确认,让厂家把合同传到了我公司。这时,他又告诉我,有南京的一个厂给他的报价更低,让我跟南京的厂联系,看价格能不能再低一些。我告诉他:“我跟那个厂已经把价格谈好了,再说,你也同意以此价成交,人家合同都传过来了,你又要我找其他厂家谈,这样可不太好,再说这个行业对我来说不熟,具体的质量和价格也难控制。要不,你直接跟他谈好了,我退出这样的游戏。”
就这样,我把这个客户放了。在现在这个形式下,采购要吃回扣已是所有业务都知道的事情了,做为供应商,我们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一切,但最起码的诚信问题应该有吧,要不,以后谁还敢跟这样的人的合作。
事后想想,我好像被他愚弄了一把,他可能只是想利用的我的资源优势把厂家的价格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