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调查显示,甘肃省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59天,平均每天工作9.52小时,近七成的农民工每周七天都要工作
其实,这并非甘肃独有的“风景”。笔者有个堂兄在北京良乡一个建筑工地打工。
他说,他们几乎每天都从早上5点一直干到晚上9点,除去吃饭时间,每天要干十二三个小时;而他从来没听说过、也没领过加班费。我问他周末能否休息,他说:“想休几天都行,就是少干一天少拿一天钱。”
“休息”为什么对农民工显得奢侈?背后是劳动力供求现状。打工条件差、权益可能被侵犯,仍挡不住涌入城市的人流。毕竟,农民工自己心里有本账:再怎么着,打工也比种地强啊。处于弱势,要让农民工平起平坐地跟雇主谈条件,显然不现实。而寄希望于雇主发“善心”,自觉给农民工法定休息权,不能说不可能,但过程肯定是漫长的。每年一度的农民工“讨薪运动”,便印证了这一点。
《劳动法》明明摆在那儿,为什么还有如此大范围、明目张胆的违法现象发生?还不是因为缺乏监管,违法违规成本太低。如果光指责雇主如何如何,可能也犯了“简单思维”的毛病。往深里说,还有个维护公平经济秩序的问题。试想,一单位当了守法模范,相对于那些违法单位,是否意味着自己抬高了成本?是否意味着陷入竞争劣势?
所以,完善配套制度和监管到位,不单是帮农民工“撑腰”,也是在为守法雇主“撑腰”。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敢心安理得地领着工资躺下“歇一歇”。这些理,用在帮农民工维护其他诸如讨工钱、上保险等权益,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