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佛山日报》独家用3个整版报道了佛山市政府新出台的3个政策性文件,分别是《佛山市陶瓷产业结构调整评价指导方案》、《佛山市陶瓷产业扶优扶强若干政策措施》和《佛山市陶瓷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在佛山陶瓷行业掀起轩然大波。随后,各大媒体、业内人士纷纷发表看法,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当属“佛山陶瓷企业的10大评价标准”。
文件称:对陶瓷企业的评价不搞“一刀切”,对全市陶瓷企业进行评价后,实际分为3类来进行指导:一类是符合要求的,允许在佛山继续经营,并力促其持续改造提升;二类是符合扶优扶强政策范围的,促其做强做大;三类是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符合关闭条件的将依法进行关闭。
这个文件精神,笔者不知道怎么样解读才好?在前不久召开的佛山市经济分析会上,政府部门还强调要加强产业整治力度,禅城区或将只保留10家企业,而如今又说只要“符合要求,允许继续在佛山经营”。企业到底是远走它乡?还是通过改造提升以符合其要求后留在佛山?
政府部门一波接一波的产业整治,令诸多企业上了限期关停或搬迁的名单,企业在等待观望中幻想着政府部门能够网开一面,通过自身的改造提升而留在佛山。此次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恰好为企业的这种愿望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政府不搞“一刀切”,只要达到10项标准,就可以留在佛山“继续经营”。但这样的猜想,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性?那些原来限期关闭和搬迁的决定还算不算数?企业是否真的可以通过改造提升而留在佛山?石湾、南庄到底会有多少家企业可以留下来?三五年后,东鹏、鹰牌这样地处城市中心的企业还能不能在城区拥有自己的生产基地?
单从此次出台的文件来看,虽然10大标准门槛不低、而且达标验收的时间定在今年10月底,但毕竟是一种公平、客观且市场化的调整手段,而不是像前一阶段那样,限定这个区域内的企业全部搬迁,那个区域内最多只保留几家。面对单位区域内的刚性排放总量,政府部门采取较为严格的入市门槛是必要的。但种种迹象表明,诸多限期关停、搬迁的“紧箍咒”并未解除,企业对分类指导意见的理解可能过于利好,而事实并非如此,绝大部分的企业仍将面临限期关停和搬迁的命运。
政府部门的整治目标是明确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那就是彻底改善佛山市的城市环境,消灭陶瓷企业带来的污染。面对这种困惑与矛盾,我们可以做两种猜想:一是3份文件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政府部门对产业整治与提升的措施逐渐由原来的行政手段改为市场手段,以使其产业整治举措更温和与理性;二是产业空心化带来的危机使佛山做强陶都、发展总部经济成为空谈,政府由此峰回路转,网开一面,允许达标企业留在佛山。
无论怎样,政府在产业整治与提升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是企业命运的主宰。因此,正确解读3个政策性文件,对于当前佛山陶瓷产业的整治与提升将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