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我局于2007年第4季度委托广东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我市流通领域的日用陶瓷、建筑陶瓷砖及石材类产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监测共在深圳市流通领域29个经销企业,抽查150批次产品,其中日用陶瓷100批次、建筑陶瓷砖产品30批次、石材类产品20批次,剔除纯标签不合格,本次监测质量合格共129批次,整体合格率为86%。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铅镉溶出量超标、热稳定性、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放射性超标等。铅隔溶出量指标涉及到饮食器具的卫生,如果人们长期使用这类铅隔超标的饮食用具,将会因吸入过多的铅隔而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热稳定性不合格热稳定性是日用陶瓷产品重要的使用性能指标,只有正确的工艺过程才能使产品具有较好的热稳定性,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放射性超标,本次抽查的放射性检验不合格,主要是与产品的包装标识不符,未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标注,可能使消费者误将不适合家庭室内装修的材料用于家居装修,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是陶瓷砖的重要技术指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低的产品在使用中易造成开裂、破碎或表面缺陷。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存在以上质量问题的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并依法对经营单位进行处理。
对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
特此通告。
不合格商品情况见附表。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标称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货号以及被监测人名称、地址一同登上。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