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日开始,淄博市将用20天时间对全市所有建陶、碳酸钙企业、中心城区及周边化工企业的环保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不过验收的企业将被依法实施拉闸限电、停产整顿。
据了解,这次验收是淄博市2008年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的收尾工作。5月11日至25日,对全市所有建陶、碳酸钙企业以及中心城区及周边化工企业的环保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5月26日至30日,对限期治理的企业再进行一次检查。到5月30日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或不申请验收的企业,依法实施拉闸限电、停产整顿。通过验收的企业,由市环保局发放环保验收合格标志。
此次验收工作由淄博市政府督查室、淄博市环保局、淄博市经贸委、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监察局,以及淄博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共分联合验收组和督导组、执法组。各验收组负责对企业环境整治情况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督导组和有关区县政府;执法组负责检查未经预验收的企业是否擅自开工生产,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是否按要求拉闸限电,其他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运转正常,对发现的违法企业及时予以顶格处罚;督导组负责对区县、乡镇、企业落实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报验收情况,监督验收组的工作。
下一步,淄博市还将建立企业环境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建陶、碳酸钙、化工等企业的监管,绝不允许私自停开污染治理设施,一经发现依法实施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