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陶瓷工业污水、废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2008年1月28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配套《陶瓷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将对我国陶瓷工业各种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控制,对陶瓷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污染防治提出技术原则、路线和方法的指导,并提出其行业应鼓励、限制、淘汰的技术工艺及设备,引导陶瓷工业向清洁、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一系列的环保政策也必将促使我国陶瓷企业洗牌加速,部分企业面临淘汰风险。
银联信分析:
一、我国陶瓷行业在环保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陶瓷行业是天然原材料、燃料、水、电等的消耗大户,每生产1吨日用陶瓷产品大约要消耗600度电或2.5吨标准煤,并对高岭土等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巨大。同时,陶瓷行业也是国家环保规划重点治理的行业之一。目前,陶瓷行业废水排放量约3.8亿多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6%;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1.4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0.8%;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2万吨,占全国排放总量的0.8%。
全国有家规模以上陶瓷企业,同时还有众多的陶瓷小手工作坊,普遍存在规模小、设备落后,原料制备、成型、烧成等工序过程中耗能大、污染严重等问题。其中,陶瓷生产中的废水主要来自原料制备、釉料制备工序及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窑炉冷却水;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等,而且窑炉烟气一般未进行治理。此外,特种陶瓷还需要加入涂层材料,其主要成分为金属氧化物、碳化物、硼化物、硅化物等有毒物质。
在燃料方面,北方的陶瓷企业以煤气、石油液化气和压缩天然气为主,南方地区以油、煤和自制发生炉煤气为主,但同时大量存在的小手工作坊式陶瓷企业仍以燃煤和重油为主。燃煤、重油、柴油等陶瓷辊道窑SO2排放浓度约为800-5000mg/m3,NOX排放浓度为200-800mg/m3,SO2跟水形成亚硫酸,NOX形成酸雨和光雾,对人畜、植物、建筑物都有较大危害;同时大部分窑炉未进行脱硫除尘,整体对大气污染严重。
二、国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节能减排
1、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环保总局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进行战略调整的内容之一。《标准》对陶瓷工业各种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控制,对陶瓷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污染防治提出技术原则、路线和方法的指导,并提出其行业应鼓励、限制、淘汰的技术工艺及设备,引导陶瓷工业向清洁、健康的方向发展。
《标准》以我国当今陶瓷工业的生产技术装备和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陶瓷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陶瓷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以及锅炉、火电厂排放大气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图表1:《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内容框架图
资料来源: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一方面,进一步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商品的出口退税。
另一方面,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陶瓷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3、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根据《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单位能耗限额》规定,现有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综合能耗(和单位电耗)限额规定及新建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综合能耗(和单位电耗)限额的规定成为强制性标准。该两条强制性标准严格规定现有建陶企业与新建陶企业的产品单位综合能耗、单位电耗限额。
《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单位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中的限额基本上比《建筑卫生陶瓷能耗等级定额》标准中的国家特级要求还高。《限额》将可能成为一个强制性标准,成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一个技术门槛、能耗门槛;成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一个准入门槛。
三、各项政策对我国陶瓷行业发展趋势的影响
我国陶瓷企业大部分呈现“小、散、乱”状况,缺乏现代化管理。若不做技术改造和创新,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陶瓷企业将会形成“高能耗—低附加值—无市场—无资金改造—高能耗”恶性循环。同时,由于陶瓷产业属典型的资源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陶瓷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国家与地方依靠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坚持关闭和淘汰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达不到国家、行业和产业政策的企业及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扶植和支持优质、高效、节能、环境保护和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生产工艺技术先进的陶瓷企业的发展,取代低效、耗能大、污染重的陶瓷企业。
目前,国家通过调节出口退税率、提高行业准入条件等办法,逐步加大了对该行业的调控力度,控制成效已渐渐显现。我国在2006年9月份下调陶瓷产品出口退税率,而仅7个月以前,陶瓷产品退税率刚刚从原来的13%下降至8%,在这次的调整中,陶瓷退税率又调低至5%。不到一年的时间,退税率已经不及原来的39%,陶瓷出口明显受到影响,增速开始放缓。
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将使陶瓷行业迎来1至2年调整期,陶瓷业格局由此可能重新“洗牌”。从长远看,这正是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的好时机,它将促使陶瓷企业加快改变以量取胜、打价格战的竞争模式,对调整企业产品结构、促进行业升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未来,我国陶瓷行业发展将既要企业成群更要产业成链,大力推动企业集群向产业集聚发展,使相关企业、产品和服务形成共生互补的“生态系统”,推进产业内部分工细化和产业链延伸,构建分工协作的产业体系。同时,努力增创规模经济的优势、产业延伸配套的优势、服务体系支撑的优势,提高企业、产业乃至区域整体竞争力。
在此背景下,国家将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发挥优势,大力挖掘潜力,着力在引导分工协作、加快行业整合、推进产品创新、有机融入文化、积极打造品牌等方面下功夫,发展壮大块状经济,大力构筑产业集群,推动陶瓷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信贷风险提示
目前,我国陶瓷行业小企业众多,且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设备陈旧、产品单一、质量档次低等问题。出口产品多以中低档为主,在款式和工艺方面缺乏创新,企业之间相互抄袭、贴牌生产现象严重,品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远低于欧洲和日本,产品附加值低,行业竞争力弱。同时,小型企业能源计量工作薄弱,单位产品能耗高,且没有资金进行节能设备改造,污染严重,效益低。
为此,国家与地方政府不断制定出台一些强制性的标准,提高企业准入的耗能、环境标准条件,鼓励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落后的技术和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一些达不到标准条件的高耗能、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进行强制关闭。而新《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将有20%左右的达不到标准的中小陶瓷企业被淘汰。
由此可见,未来我国陶瓷行业高耗能高污染的小企业和小手工作坊将受到准入条件以及强制性环保标准的限制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同时,拥有环保设备、达到环保标准,且具有品牌与质量优势的企业将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与旺盛的市场需求带动下获得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