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陶瓷行业税收管理,结合区政府调整提升陶瓷产业的工作要求,最近,南海区国、地税部门联合启动了对全区陶瓷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在组织和开展工作过程中,两局做到4个“统一”:
一是统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一级联合工作领导组,以区国、地税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及分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协调、监督评估工作的开展。各陶瓷企业所在的国、地税税务分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抽调人员负责对企业开展评估工作。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国地税局将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联合开展建筑陶瓷企业纳税评估工作方法、解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统一评估方法
由国地税业务部门针对各自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工作经验进行比对研究,分析查找双方评估方法的异同及优缺点,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评估产量、评估收入的测算方法、测算口径、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等关键评估环节的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对相关企业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口径实施纳税评估。
三是统一业务培训
开展联合评估工作前,国地税双方统一加强对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纳税评估人员在开展评估工作时方法统一,程序合法,措施得力,确保收到实效。
四是统一执法力度
国地税部门将严格按照纳税评估工作程序和步骤,紧紧抓住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数据的采集、评估指标的计算、评估关系式的建立、评估差异的处理等关键环节,督促企业配合纳税评估,开展自查自纠,依法诚信纳税。对于拒不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有偷税嫌疑的,一律移交稽查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明确统一的执法力度,向陶瓷企业传递和表明税务部门依法聚财,维护良好税收秩序及营造公平和谐税收环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