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反倾销日落复审事件波澜再起,记者昨日获悉,东鹏、宏陶两家企业在复审调查期间并没有涉案产品,却被判征收最高额反倾销税。原以为可以顺利获得低税率的东鹏和宏陶“感觉有点冤”,目前已向商务部陈述所受不公平待遇,准备赴印度起诉,要求印方对裁决进行重新审定。内业人士分析,佛山龙头陶企印度出口“离奇”受阻,令众多试图开拓印度市场的陶瓷企业信心大减。
印度对中国陶瓷反倾销
2001年8月6日,印度对我国和阿联酋的瓷砖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3年2月4日最终裁定对所有中国企业按每平方米8.28美元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4月30日提起日落复审。
2008年3月,印度调查官员对应诉企业分别进行了实地核查。
2008年4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瓷砖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事件回放:涉案企业多数来自佛山
2007年4月30日,印度商工部应印度陶瓷企业的申请提起日落复审。申请人认为有初步证据表明,停止对从涉案国家进口的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可能会导致倾销的继续或者重新产生,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请求继续并增加对涉案产品征收5年的反倾销关税。
印方申请人还在申请书中点名东鹏、鹰牌、蒙娜丽莎、新中源、朗高、南方建材、上元欧联和新明珠9家企业,认为以这9家企业为首的中国企业出口的产品对印度国内瓷砖产业造成损害。与以往陶瓷反倾销一样,涉案企业主要集中在佛山地区,此次点名的9家涉案企业8家来自佛山。
2008年4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瓷砖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应诉的企业中5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东鹏、宏陶和鸿运3家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其中东鹏和宏陶是因为调查机关认为两公司在调查期内没有对印度出口涉案产品,无法确定公司的出口价格,所以没有单独税率,而鸿运则是因为不合作,3家公司都只能适用155卢比/平方米的全国统一税率。
企业:不满裁决向商务部喊冤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应诉的8家企业中5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全国统一税率从8.28美元/平方米大幅下降为155卢比/平方米(约3.2美元)。大部分企业都是满意的,尤其是获得零税率的企业,其他没有应诉的企业也可以从全国统一税率的降低中获得一定的出口机会。
但是,纵观整个调查和裁决的过程,对于东鹏等企业来说,也有不尽合理的地方。东鹏陶瓷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刘韧认为,调查机构没有给予东鹏市场经济地位,同时又承认没有出口涉案产品,却要按照最高标准收取反倾销税,“我们出口的产品价格是最高的,根本不涉及倾销,不给予单独税率的理由很离奇,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地方”。
刘韧透露,近日,东鹏、宏陶的负责人及其律师已经和商务部接触,陈述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商务部表示将与印度有关部门进行交涉,目前我们的代理律师正在准备相关的材料,将在近期出国起诉,要求印方对裁决进行重新审定”。
行业协会:不公待遇让陶企失望
自从2003年印方裁定对所有中国企业按每平方米高额征收反倾销税,佛山对印度的陶瓷出口基本停止。
佛山陶瓷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佛山企业新出口商复审的成功申请并获得零税率,涉案的瓷砖产品对印度出口才逐渐恢复,“零税率和8.28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之间的差异很大,能够承受高额反倾销税的进口商不多”。
出口印度的涉案产品基本上是佛山的企业,成功获得零税率的企业出口更占佛山涉案产品出口比例90%以上。
佛山瓷砖出口到世界各地总额将近7亿美元,其中出口到印度大约有3000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4%。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出口印度的陶瓷所占的比例并不高,但是印度处于高速发展期,对瓷砖的需求潜力很大,以后是一个巨大的商机。“东鹏等企业在没有出口涉案产品的情况下,却被判收取高额的反倾销税,让其他试图打开印度市场的陶企感到失望,整个陶瓷行业的信心备受打击。”
部门建议: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合法权益
佛山市对外贸易合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印度瓷砖日落复审调查终裁使反倾销措施继续执行5年,因此,企业对此应有足够的重视,积极面对挑战,在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时,运用国际贸易规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的贸易机会。
对于参与应诉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个别税率的企业,一是可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国家的支持,通过政府正常途径的交涉和沟通,争取公平的权利;二是可以通过行政复审,要求印方对裁决进行重新审定;三是通过司法程序,上诉法院要求司法审查。
针对其裁决中没有给予个别税率的原因,申请新出口商复审也是应对反倾销方式之一。尤其是对于目前拟进入印度瓷砖市场的非涉案企业,可以申请新出口商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