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将利用3年时间,依法关闭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和年产20万件以下或环保不达标的日用小陶瓷企业全部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发电机组和环保不达标的小玻璃厂、窑径2.5米以下的小水泥厂等企业。昨日,湘潭市召开“全市2008—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行动动员大会”,会议透露,将突出抓好湘江、涟水、涓水的整治。
重点保护湘江母亲河
“生生不息的湘江母亲河,将成为我们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保护蓝天碧水工程的重中之重。”湘潭市市长余爱国表示,湘潭市政府将用壮士断腕的气魄来保护湘江。
据悉,在湘潭为期3年的“蓝天碧水”工程中,与保护湘江母亲河有关的重大举措共有三项,一是以湘潭二水厂取水口建设搬迁为重点,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二是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控制,完成湘潭县进新锰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淘汰退出加大对产生高浓度硫酸亚铁或氯化亚铁废酸水的中小型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控含铁废酸水对湘江的污染。三是禁止所有进入湘江湘潭段的船舶排放含油废水,严格管理各类船舶进
行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及清洗作业,杜绝因这些原因造成的水污染事故。
另外,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等也是湘潭市环保及节能工作的重点。
项目建设“环保一票否决”
余爱国表示,湘潭将以建设“两型社会”为目标,在生态环境建设上谋求突破。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新建项目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准上马,在建项目凡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准投产,已建项目凡经限期治理和改造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
在湘江治理上,湘潭将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城市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步伐。要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解决湘江湘潭段及支流涟水污染问题,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营造“蓝天碧水”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共建生态、宜居、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