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佛山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了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佛山检验部门日前正式实施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制度,条件符合的进出口企业可向检验部门提出申请享受高效便捷和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服务。直通放行制度的实行,将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给佛山市进出口企业带来很大的方便和实惠。
便捷:
进口货物不必在口岸二次申报
所谓的“直通放行”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物实施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放行方式。“直通放行包括进口直通放行和出口直通放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企业凭佛山本地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签发通关单,就可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在口岸二次申报,接受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二次查验。
另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直接运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不需要在入境口岸卸货查验。“不管是进口还是出口,如果采用直通放行方式,因为在口岸省去检验环节,这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方便。”上述负责人说。
要求:
年批次合格率不低于99%
申请“直接放行”,企业须具备良好的检验记录,还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的审批。据了解,符合出口直接放行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多重条件,首先是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两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其次是诚信管理(分类管理)中达到a类。
此外,申请直接放行的企业年进出口额还要在150万美元以上,出口企业同时应具备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年批次检验检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理赔或其他事故。
提醒:
即日起企业可提出申请
直接放行制度目前已正式实施,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佛山进出口企业可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直通放行申请。 工作人员介绍,申请手续很简单,申请直通放行的企业先填写《直通放行申请书》,并提交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向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