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国家质监总局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GB/T4100—2006《陶瓷砖》和强制性国家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的要求,对陶瓷砖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有釉砖抗釉裂性、放射性等6个项目对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共抽查了山西、辽宁、浙江、广东、山东、四川、福建、河南、江西、陕西等10个省193家企业生产的19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其中,破坏强度、断裂模数、吸水率不合格成主要质量问题,放射性核素含量全部合格。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个别产品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不合格。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是陶瓷砖产品的重要性能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低,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破坏强度与断裂模数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中容易开裂、破碎。
2.个别产品吸水率不合格。吸水率是陶瓷制品中的开口气孔吸附的水的质量与制品质量的百分比。吸水率低,一般情况下陶瓷砖的强度相应较高,耐磨性和抛光砖的光泽度指标性能较好。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吸水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因为陶瓷砖烧制温度低,时间短.开口气孔较多,在使用中吸收水分,引起坯体吸湿膨胀,容易产生裂纹或剥落。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陶瓷砖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