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对东莞市天源陶瓷有限公司的税务行政违法行为已调查终结,即将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共计26041673.23元。
该局发布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称,国税部门在对东莞市天源陶瓷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行为。在2005年3月~2006年3月间,该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02份,金额共计53394796.12元,税额共计8417970.58元。而以上金额是该公司通过支付手续费手段非法获得,不存在真实交易,但该公司已持上述发票到主管国税分局申报抵扣,造成少缴增值税8417970.58元,少缴所得税17623702.65元,总共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