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闻两则骇人的消息:一家到湖南某地投资的佛山大型陶瓷企业因为无法忍受当地“黑势力”对资源的非法垄断和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在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申请援助无果的情况下,无奈采取了“以暴治暴”的做法,从广东调集100余“烂仔”赶赴湖南与当地“黑势力”群殴,最终震住了那些所谓的“黑社会团体”。
无独有偶。另外那则新闻与上述事件几乎没有区别,同样是佛山到湖南某地投资的另外一家陶瓷企业,同样因为当地“黑势力”对生产经营秩序的非法破坏、干扰,在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援助未果的情况下,结果也是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才得以恢复正常经营。
据说,这两起事件还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并最终得以震慑了那些企图非法牟利的破坏分子。但此类违心、无奈之举,其实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企业走出去投资并不是为了与人结怨甚至冲突。这类事件对当地投资环境的伤害也是非常大的。
难道非要发生冲突才是解决问题之道?这个问题在这里暂且不追问当事企业,而应该追问当地的政府和职能部门。上述事件的事因看上去属于简单的暴力经营和强行垄断,但是滋生它们的温床就是监管的缺位。以至于发生暴力冲突才解决问题。笔者认为,这其实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加深矛盾,使更大的矛盾从此隐蔽起来,带来隐患和环境“内伤”,并进一步加深企业与当地社会之间的“鸿沟”。真正解决问题的是政府的态度和行政手段,而不是冒险让企业这个“受害者”来扮演“施暴者”。
或许企业通过这样的无奈之举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是除了这样的问题之外的其它问题呢,是不是仍然要企业自己“想办法”搞定?其实,政府的“积极性工作”在这类事件中非常重要,一方面为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最根本的是这是他们的职能、职责所在!
类似上述事件中的所谓“黑势力”企图采取控制资源、物流链条等方式来非法牟利的现象,通过有关领导说情承包工程建设的现象,笔者日前在江西一些陶瓷产区也略有耳闻。只是这些现象还没有发展到令企业忍无可忍、“以暴制暴”的地步。但是它对企业的“心理”影响是非常大的,所谓“被迫”,所谓失望,或许就是这样的吧。
此外,早年就到西南地区投资的某陶企老板在一次闲聊中也提到,一些政府官员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在项目建设时给他打电话,帮助亲戚朋友揽工程销材料,但到工程结束之后,工程质量明显低劣,深感无奈的该老板最终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退一步说,为这些所谓的蝇头小利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都令到企业无可奈何甚至“调兵遣将”救急,这样的地区还谈什么经济发展?还谈什么增长?
以上述事件为鉴,新兴产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当积极预防矛盾隐患和主动治理投资环境,确保企业投资顺利,经营正常。在做好招商、项目落户的工作之后,更应该细致地做好安商工作,积极、实际促进企业发展,最终达到区域经济增长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