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环保局牢固树立环境保护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命门”的意识,围绕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不断解放思想,攻坚破难,实现了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2008年淄博市环保投入近50亿元,整治污染企业2000多家,关停各类“土小”企业1100多家。据监测,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同比下降39.6%,二氧化硫浓度下降19.9%,大气污染指数同比减少65各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了山东省政府确定的目标要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同比平均分别下降了51.7%和76.3%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各区县区域环境噪声全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刊发了反映淄博市环保工作成效的政务信息。
落实减排责任完善法规制度
淄博市环保局把完成减排指标作为环保中心工作来抓,做到一切为了减排,一切围绕减排,一切保障减排。将2008年确定的18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56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进行层层分解,全部落实到区县、乡镇,落实到企业、项目,落实到个人。
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个区县进行分片包干,对每一个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期督导,并实行现场办公。每月对各个区县的减排情况进行通报排名,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送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并将每月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底累计完不成任务者,实施“一票否决”。
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入手,淄博市先后出台实施了《建陶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石灰和碳酸钙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钢铁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焦化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露天矿山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六大规范。
同时,积极开展了《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起草了《淄博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关于建立联合执法监察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
狠抓污染治理提升环境质量
淄博市环保局与全市重点化工企业签订了化工异味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了管理规范、整治目标及完成时限等,提出以厂内外无异味为治理标准,做到“一企一策”。对全市列入整治范围的419家化工企业,全部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建立了网格式巡查机制,成立了夜间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式巡查。
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挂包制度,9个领导班子成员对问题突出的东大、新华、腈纶厂等9家重点企业实行挂包,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新华制药厂在治理过程中将两根60米的烟囱降到30米,并实行四级吸收山东汇丰石化公司投资1.5亿元进行了脱硫、火炬尾气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全市化工企业投入污染治理资金已近4亿元,有效消除了化工异味。
以中心城区周边为重点,淄博市不断加大粉尘、扬尘、烟尘污染治理力度。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对建陶、碳酸钙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共集中整治建陶企业278家、化工企业419家、碳酸钙企业71家,改造煤气发生炉280台。
同时,将扬尘治理作为第二次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以交通道路、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粉性物料等领域为重点,对中心城区周边160项重点防治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市政府还拨专款购置了14辆高压冲洗车,对主要区域和路段进行冲洗,有效控制了扬尘污染。
淄博市完成了13座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扩建、改建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77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5%以上,有6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了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新增配套管网超过100公里加快脱硫工程建设和河道综合整治、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做好固废防治工程建设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抓好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投资6000万元,建成投用了12处居民小区中水回用工程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全市40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加快生态建设打造宜居环境
淄博市修订完善了《生态市建设规划》,积极进行生态恢复与建设。对全市“三区一线”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山实施了关停,全面启动了中心城区东部四宝山等地区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四宝山地区完成生态恢复面积5100余亩。
狠抓2008年度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确定了清水润城、大气净化、生态家园、环境友好和数字环保五大工程,将重点工作落实到区县、乡镇、企业,具体到区域、流域,明确完成时限、奖惩措施,并对碧水蓝天行动完成情况实行定期督导、定期通报,确保了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为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淄博市提高了环保门槛,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做到城乡环保一体化。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进行专项检查。推动农村沼气建设,高青县投资1.6亿元,发展沼气用户2198户。
狠抓了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组织淄川区峨庄乡等15个乡镇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沂源县东里西村等24个村创建市级生态村,同时组织张店区中埠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淄博市环保局抽调20多人,组成巡查组、督导组及执法组,日夜巡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220人次,车辆320台次。各区县都成立专门机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严格监管,临淄区成立了10个由环境监察和公安干警组成的巡查小组,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实施了主要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