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述
商鞅刚到秦国,人情不熟,立足未稳,而且作为人力资源部总监(左庶长),还要推行自己的一套新制度,其难度可想而知。
对上,如果不能让CEO迅速见到这套新制度的成效,就会降低CEO对他的信任度;对中,由于要损害一批中高层管理者的既得利益,他们能够少捣乱就值得庆幸了,更别提得到帮助了;对下,如果不能让员工感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是没有人愿意认可这套新制度的,反之这些人还会被人利用来反对商鞅。
这时,商鞅结合当时的现状,烧了上任后的第一把火:重金奖赏遵守法令的人,一下子就打开了局面;第二把火是惩罚了不遵守法令的两位高管(太子的老师),震慑了所有的人;第三把火是在第一二把火的基础上成了一支执行力非常强的团队,持续而深入地执行了十年,让法令的效果得到了最大化的体现。
这三把火的背后,让商鞅成功最关键的东西是什么?
信誉!
因为商鞅清楚地知道:信誉是管理者的至宝。秦国集团要靠全体员工来保卫,而员工的一切待遇要靠企业的信誉来保障。如果企业不讲信誉,则没有办法使员工来服从和拥护企业;如果没有员工们的努力,这个企业也就没办法维持。所以在当时普遍不讲信誉的社会风气下,商鞅要确定自己的法令能够顺利执行,首先要确立自己的信誉,那就是说一不二,维护法令的权威性,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法令的执行力。
司马光如此评价商鞅:“处在你攻我夺的乱世,天下竞相尔虞我诈、斗智斗勇的时代,虽然商鞅很刻薄,但是他仍然不敢忘记树立信誉以收服民心,又何况今日治理天下的领导者呢?”
但是,商鞅用法令治理国家的副作用也是巨大的,虽然改善了员工们的生活条件,但没有赢得大家的尊重和爱戴;虽然让秦国强大而富足,但依然没有逃脱被车裂的悲剧宿命。
原因在于,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商鞅最重视“法”,即法律、法制。法家认为,治理百姓应当以法以刑,认为通过法律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而这样做的后果却是失德和失人心。《诗经》中说:“得人心者兴,失人心者灭。”而《尚书》中也说:“依靠仁德者昌盛,凭借暴利者灭亡。” 商鞅依靠酷刑执法,最终自己被酷刑所杀,不能不说是个悲哀。
与法家认为只要刑法苛刻,老百姓就不敢犯法,就会因敬畏法律而成为顺民。看法相反的是,儒家认为,治理百姓应当以德以礼。只有提高百姓的道德涵养,让他们自己认识到错误并勇于改正才是最高境界。因此,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结合商鞅变法的经验教训和法家、儒家两派的思想可以看到,以儒家为体,以法家为用,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之一。世界级优秀公司的创始人依靠自身的影响力(仁德)创造一种价值观,体现于企业文化,这就是儒家的德和礼。在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基础之上,建立相匹配的、甚至是苛刻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领导权的合理行使和员工的行动符合公司利益。
如果只有良好的价值观,执行起来是非常有难度的;如果只有完善而严密的规章制度,虽然短时间会有良好的反映,但员工的忠诚度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