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日前对华陶质釉面砖反倾销作出初裁裁决,佛山10家应诉企业中,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新中源集团、新明珠集团3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取得零税率,但仍有7家企业被征收137卢比(约为19元人民币)/平方米的统一税率。
印度商工部于2008年10月17日应国内企业申请,对产自中国的陶质釉面砖发起反倾销调查,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佛山市共有90多家企业涉案,在倾销调查期内出口金额超过3258万美元。佛山市的多家大规模陶瓷企业被申请方在申请书中提名。
佛山外经贸部门认为,从整个初裁的结果来看,是“几家欢喜几家愁”。鉴于有部分应诉企业没有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外经贸局和海关建议这 些公司应特别重视初裁后40天的“评议”机会,把该补的信息完完整整地补好。另外,对市场经济认定问题还要进一步进行法律抗辩,争取“归队”到市场经济地 位企业或取得较低的“分别税率”。
初裁过后,接下来是实地核查和终裁,外经贸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所有应诉的企业,无论是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单独税率,均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完善企业的相关资料,以最好的状态迎接即将到来的实地核查,争取终裁取得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