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时景德镇制瓷工人吃“知事肉”的说法各有不同,有的说是“知四肉”,有的说是“知事肉”,尽管说法不一,但都反映了当时做坯工人的生活清苦。
据德化陶瓷总站专家了解,镇上做坯工人叫吃“知事肉”,其它陶瓷工种不叫吃“知事肉”,而叫“当餐肉”。
民国初年,做坯工人帮老板做工,老板只供一餐中饭,菜由工人自己烧。开工后也就是供饭的第一天,老板叫杂工用木桶送饭到坯房,这一天吃了多少饭,下次就送多少饭,也可说是给坯房工人“较饭量”。每月的“当餐肉”由老板供给,只有初一与十五两次,总共半斤(16两秤),做坯工人生活很清苦。后来,工人要求每月吃一斤肉,分四次供给,即初一、十五、初八、二十三各供一次。那时,啬吃肉的事宜,要上报县知事(民同初年称一县长官为县知事),要等县知事批准才行。所以做坯工人吃啬的肉,也就是初八、二十三增供的肉,称为“知事肉”。
旧时一个坯房里一般只有八个工人,加起来一次就可吃上两斤肉。做坯工人烧“知事肉”较讲究,先把五花肉切成薄片或小方块,精肥搭配,在锅里烧炒一下,然后放到砂钵里,摆在小炉子上用微火烧火燎去炖,他们烧的“知事肉”,香鲜味美。镇上的做坯工人对“知事肉”的事知道行比较清楚,是他们经历过的事。如今耄耋这年的老坯房工人,都吃过“知事肉”,谈起这件事,还记忆犹新,有的还久久不忘其味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