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舒勒提出发明方法理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它是一种有系统性、有结构化、有重复性及有可靠性的解题程序。
2、有能力指引发明者从众多的解答中找到最理想的解答。
3、有能力使用与增加发明知识的方法。
4、方便又简捷的系统,帮助发明者有能力克服发明中的心理障碍,间接地提升了创造力。
彼得•杜拉克曾经提出:“创新是一种系统的、有目的的行动,这种行动经过精心策划与组织,不仅所追求的目标,而且可获得的结果都能够预测得到。”
我理解的创造理论不仅是一种创造思想的传达,而且还可以用简捷的策略提示消除人们的思维定势。创造理论不但能够从根本上改变物体,还能使物体接近于理想结果,并且是几种作用的综合。只有这样的创造理论才能符合彼得•杜拉克对创新的诠释。
我们要想使创造从复杂变为简单,必需要遵循事物进化的规律。比如:创造理论应从单一结构向系统化结构进化;创造过程从无序向有序方向发展进化;创造结果从有形向无形进化等等…。
一个系统化创造理论的构想就能给创造学学科带来无数的科研课题,这说明我们的创造学只有起点不会有终点,也会有无数的仁人志士来发展创造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