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3·15国际消费权益日”,海口市民梁女士借此向本报反映称,她在海府路塔光陶瓷城欧神诺瓷砖店买的瓷砖出现色差不同、背面纹路和图像不同等问题,曾多次与该店交涉未果。希望工商部门能帮忙解决。
昨日,海南经济报记者随同梁女士来到了海口市海府路塔光陶瓷城欧神诺瓷砖店进行采访。据梁女士介绍,2009年10月29日下午,她在欧神诺瓷砖店订购了两款瓷砖,当时就和店员讲明,如果送的产品与所订购的产品不符,她将拒绝接收。她随后交了1000元订金。12月3日下午,她来到该瓷砖店要求送货,为了方便验货,在经过该店员的同意下,她把之前订的一款瓷砖样品拿回了家。12月4日上午10时,梁女士开箱验货时发现这批瓷砖和她当时所订购的瓷砖颜色明显不同,部分瓷砖背面的纹路也不同,于是她拒绝接收。
店员当时称:梁女士订的是2007版的瓷砖,送来的是2009版的。梁女士要求退订金,但店老板坚决不同意,梁女士只好作出让步,愿意再补交807元钱买下部分瓷砖,可是商家执意要把全部瓷砖拉走,双方僵持不下,一度惊动警方。最后辖区国兴工商所受理此事,但协调从上午10时一直进行到下午4时,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梁女士认为她所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特别在3月15日找到有关部门反映。
“退钱是不可能的事情。”欧神诺瓷砖店一位姓陈的负责人口气强硬,他表示,退货的前提是瓷砖必须存在质量问题,梁女士所订的瓷砖只是色彩略有偏差,并不属于质量问题,所以店方不可能退货。
这位负责人还说,瓷砖的批次不同,生产出来的产品也会有所不同,两块瓷砖的色彩有所不同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能作为退货理由。同时,店方也建议梁女士可以拨打12365,对此问题进行咨询再进一步解决处理。
国兴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经过协调双方没有达成共识,建议梁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