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华陶瓷反倾销案去年12月3日正式立案,目前佛山首批4家应诉企业已完成向泰国提交大调查问卷的程序,进入问卷审查阶段。3月24日,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会长戴一民向记者透露,协会目前正在研究提起反倾销“无损害抗辩”,也就是通过举证,证明对泰国出口的中国瓷砖并未对泰国陶瓷业造成损害。一旦取得成功,其结果将适用于涉案的整个行业。
“无损害抗辩”结果适用全行业
泰国商业部外贸厅于2009年12月3日正式立案,对中国釉面砖和未上釉砖进行反倾销调查。4家佛山陶企于2010年1月被泰国外贸部门确定为强制性应诉企业。随后,另两家陶企也在其后被选为应诉企业。
惩罚性关税最高将达97.7%
黄牧分析指,此次泰国方面认为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97.7%,意味着如果应诉失败,泰国方面最高可征收高达97.7%的关税。按程序,2个月后泰国会派人来佛山对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一般来说,今年12月3日前会给出裁定结果。”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佛山办事处主任蓝卫兵表示,目前泰国瓷砖的供应有80%都来自中国。“这促使佛山陶瓷企业应诉态度非常积极,甚至有企业主动申请被调查,甚至有泰国进口商也主动帮助佛山陶企应诉。”
而据参与应诉的一陶企负责人透露,目前其公司已提交调查问卷,同时计划参与行业的“无损害抗辩”行动。“泰国是我们比较重要的市场,去年出口额约有2000万人民币,目前我们已经做了该做的一切事情,但对结果我们没有把握。”
无损害抗辩
黄牧解释,构成倾销须具备3个条件,包括有倾销行为,对进口国的相关行业造成损害,倾销行为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无损害抗辩’是指通过举证,证明对泰国出口的中国瓷砖并未对泰国陶瓷业造成损害。”黄牧表示,企业单独的应诉与行业的“无损害抗辩”可以同时进行,而“无损害抗辩”一旦胜诉,其结果将适用于整个陶瓷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