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件茶具碎了40多件,这谁能接受得了。”昨天,张先生打进85188518反映,他从义乌购买了一批茶具,卖家通过千一物流托运到杭州,结果破碎大半。如今千一物流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免运费,不予赔偿。
80多件陶瓷茶具碎了40多件
3月30日,张先生在义乌购买了一批陶瓷茶具,大约80多件。千一物流送货上门时张先生发现装茶具的外包装已经破损。张先生自己一掂量,发觉箱子里有碎玻璃撞击的声音。
打开箱子一看,杯子碎了一大半,茶壶也不见了几个。张先生清点了一下,约有40来件茶具破碎了。
“破一两个我也就算了,破了那么多。”张先生当场拒绝签收。
张先生为此与千一物流交涉,但千一物流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免20元的运费,不予赔偿。
千一物流:易碎物品不赔偿
昨天下午,杭州千一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送货的车辆都是大货车。运货时,一个车厢里可能有很多大件的货物。张先生的物品可能是被其他货物挤压,也可能是路途颠簸导致。为此,他们可以免收20元的运费,但不予以赔偿。因为公司规定易碎品不接受托运,如果真要托运破了得托运方自己负责。这是大多数物流公司的“行规”,并且他们在送货单上也写明了。
记者发现张先生提供的货运单上确实有这么一条,“玻璃制品、易碎物品本公司一律不受理,也不予保价,若托运方一定要配送,破损自负。”条款后面还注明,“发件方务请阅读托运合同,一旦使用该运单意味着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
律师:“易碎品破损自负”条款无效
有了这条款是否意味着物流公司可以不负责任了?
杭州市消保委人士表示,物流公司单方面这样规定,是不公平的。物流公司既然没有能力安全把货物送到消费者手中,就不要接受业务,既然接受了业务就要对货物负责,不能用这样的条款来推脱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损失。
浙江省君策律师事务所林忠再律师表示,张先生与义乌的卖家存在交易关系,当张先生的货物在运送途中出现损坏或者遗失,张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者赔偿。由于是卖家委托千一物流发货的,途中货物损坏的责任应由卖家向物流公司追究。
另外,物流公司这样的合同条款也是无效的,不具备约束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物流公司“易碎品破损自负”的规定损害了第三方收货人的利益,这样的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即使有发货方、物流公司认可签字也是无效的。
昨天下午,张先生表示,经过协商卖家答应承担他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