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板砖出了质量问题,中介商张先生赔付了工地一万元经济损失,厂方却没有赔偿他的经济损失,10个月后的4月12日,在湘潭市工商局雨湖分局和湘潭市仲裁委员会的协调下,张先生拿到了厂方赔付的一万元。
去年5月29日,个体经营户张先生从江西东方王子陶瓷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批地板砖,随后,他便将这批地板砖用在了湘潭市九华工业园工地。没过多久,地板砖就出现了色差、釉面脱落的质量问题。为此,张先生赔偿了工地一万元经济损失。之后的10个月里,张先生多次与江西东方王子陶瓷有限公司联系,要求厂方赔偿他的经济损失,使他尽早拿回工业园工地的贷款,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张先生与工地、江西厂方的经济纠纷也一直拖而未决。为此,张先生还中断了与江西厂方的所有生意往来。
今年3月29日,焦虑的张先生找到了砂子岭工商所,请求工商部门给予帮助解决。工商人员认为,这是经营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不属于消费纠纷。于是,工作人员一边安慰张先生,一边寻求解决的办法。最终,他们找到了湘潭市仲裁委员会,试图通过仲裁解决这一纠纷。
4月12日,砂子岭工商所把个体老板张先生和厂方代表肖先生召集到一起,来到了湘潭市仲裁委员会。在工商和仲裁委的共同协调下,双方达成了协议,江西东方王子陶瓷有限公司赔偿个体经销商张先生经济损失一万元,双方也重新恢复了生意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