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凡是涉及到企业花钱的地方,企业和企业领导人一定要刨根问底。
案例:朋友创业,开了一家商贸公司,招聘了10来个营销人员。为了激励员工,同时便于管理,朋友将所有营销人员的定额费用(包括通讯费、短途交通费、长途差旅费、业务活动费、公关费等)全部纳入到营销人员的提成中,根据营销人员的提成来确定他们的工资收入,并以工资形式来发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取消了营销人员的定额费用,一切凭提成来衡量。
朋友自认为这种模式非常成功,并很是得意的在笔者面前炫耀。对此,笔者深以为憾,并专门详细给朋友剖析了一番。
从表象来看,朋友的这种模式确实简单明了,将营销人员的各种猫腻全部给消除了;但是,换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朋友的这种做法,是变相的为自己增加了大量经营成本。
我们知道,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标准的公司,其定额费用属于公司的经营成本,要扣减公司的营业收入,即减少公司的营业所得税。朋友将所有的定额费用(其实也是公司正常的经营成本)全部取消,即大量的经营成本没有被扣减出来,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虚涨”一大截,其后果就是公司要交纳更多的营业税。
同时,朋友将营销人员的全部定额费用全部纳入到工资额度中,导致营销人员工资额度“虚高”,营销人员需要为此付出一笔不菲的个人所得税;更严重的是,营销人员和公司都需要为此付出更高昂的“社保金”。笔者曾经粗略的计算过:一个员工月工资收入是1万,那么公司需要为此承担的“五险一金”月累计将达到3535元!员工需要承担的金额也将达到1600元!
所以,从理性的角度来说,朋友应该将营销人员的定额费用全部纳入到营销人员的提成中来,但是这些定额费用是单独报销,不纳入到营销人员的工资收入中,即从营销人员的提成中扣出这部分定额费用作为营销人员的工资收入,这样才是最科学、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模式。
以上述案例为由,笔者在此只是想强调一点:企业经营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花钱的地方,企业和企业领导人一定要刨根问底,对花钱的每个环节、每个不明白的地方,多问几个为什么:
为什么要花这笔钱?
为什么要这么花钱?
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