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势。营销以智慧为本。
权力之势。权力掌控着最多、最大的资源和机会。
资本之势。资本的力量还用多说吗?
舆论之势。新闻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舆论的力量自不待言,而互联网的发展更加增强了舆论的力量。舆论既然可以唱衰经济,托起或捧起一个品牌还不是易如反掌。
名牌之势。名牌不仅仅指名牌产品,还指名牌企业、名牌人物……名牌的力量是无形的。
供应链之势。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渠道商和客户也是营销过程中值得依赖和必须依赖的力量。营销者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对其他市场主体力量的重视和依赖本就是最自然不过的。
亲友之势。亲戚、同学、战友,当然还包括其他朋友,这是最乐意帮助你的力量。
群众之势。群众中的每一个个体的力量都是微小的,但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
营销要善于借势!如果无势可借,就要学会造势!如果造势很困难,虚张声势也行。这是营销中的第三个大问题。
4、“事”字诀
“事”指事件。营销并不必然地需要借助于事件,但如果借助于事件,并且借助得好的话,营销绝对可以更加出彩,更加有效。
美女只能够吸引男人的眼球,而事件能够吸引大众的眼球,特别是吸引新闻工作者的眼球。事件具有非常好的“被传播”特性,既是最好的营销素材,也可以成为最好的营销载体。
我把事件区分为大自然导演的事件和人类导演的事件两大类。前者如瘟疫、地震、海啸、洪水、沙尘暴,等等;后者如战争、运动会、博览会、论坛、联欢会,等等。
营销要善于借事!也要善于造事。这是营销中的第四个大问题。
战略营销之妙,在于“势”、“事”两个字的运用。
5、“爆”字诀
营销如炒菜,但不是文火煎炒,而是猛火爆炒。有两个要点,一是用旺火热油,二是要快速翻炒。
这是一个关系社会,一个营销社会。我们所面对的竞争对手永远比我们所看到的更多、更强大。面对这样的竞争对手,包括潜在的竞争对手,我们必须全神贯注、全力以赴,用“旺火热油”对品牌进行“猛炒”。懈怠就意味着被打败,懈怠就意味着被消灭。当然,要把握好度,不能炒焦了。
这是一个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一个很难保有机密的时代,学习、跟风、模仿、剽窃、克隆、侵权、竞争……无时不有,无处不在,让一切都慢不下来。慢就意味着丧失竞争力,慢就意味着落后,慢就意味着灭亡。所以,要么不动,动则快动。只要条件一成熟,营销就要雷厉风行地展开,要“快炒”。当然,也不能太快了,太快了炒不熟,发现没炒熟再回锅,炒出的就不是那道菜了。
如何解决营销的力度和时机,这是营销中的第五个大问题。
五字诀所涉内容博大精深,本文只算抛砖引玉。
另:有好朋友拿我的名字说事,戏称此为“一招五式”,倒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