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全身心地参与了设计的过程。他带来了很多想法,而且总是能提出改进设计的建议。乔布斯的贡献不仅仅是选出什么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他从来不会说‘这个不好,这个好’,”霍迪说,“而是真正地参与到设计中。”
简化不是目的
乔布斯从来不为技术而技术,也从来不会因为方便而把大量花哨的功能塞到产品里去。他宁愿减少产品的复杂功能,也要尽力做到简单和易于使用。许多苹果产品都是从用户的角度来进行设计的。
iTunes在线音乐商店在2001年推出时,正是网上免费共享音乐的高峰期。许多人都在问,音乐商店怎么可能竞争得过盗版。人们明明能免费搞到一首歌曲,怎么还会付1美元在这里购买?乔布斯的回答是“用户体验”。在文件共享网络技术上要花费大量时间才能寻找到一首歌,相比之下,音乐爱好者只要登录iTunes网店就可以简单点击一下来购买歌曲,音乐文件的质量和可靠性有了保障,购买的过程也极为容易。“我看不出光靠语言就能说服人们离开盗版,除非你能提供胡萝卜——而不是大棒。”乔布斯说,“我们的胡萝卜就是: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好的体验……而每首歌只会花掉你1美元。”
乔布斯是个非常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人。在接受各种采访时,乔布斯总是说,iPod的成功基础不是微型硬盘或者新型芯片,而是用户体验。“史蒂夫很早就认识到,重点是如何组织(navigate)内容。”苹果现任首席设计师乔纳森。艾弗(JonathanIve)在谈到iPod时说,“而不是在硬件技术上大做文章——这正是产品变得复杂而后因此而亡之处。”
苹果的设计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简化”。在乔布斯看来,少即是多。“苹果的核心优势就是知道如何让复杂的高科技为普罗大众所理解,随着科技日趋复杂,这一点就变得越来越重要。”乔布斯对《纽约时报杂志》说。
从1983至1993年担任苹果CEO的约翰。斯卡利(JohnSculley)说,乔布斯不光关注把什么加进来,也重视把什么丢出去。“乔布斯与众不同的方法论是,他总是相信最重要的决定并不是你要做什么,而是你不做什么。”
荷兰埃因霍温科技大学(EindhovenUniversityofTechnology)的艾尔克。邓奥登(ElkedenOuden)的研究表明,几乎一半被消费者退回的产品都能够正常工作(注:美国法律允许消费者在一定时限内无损退回所购商品后可得到全额退款),只是使用者搞不明白怎么使用。她发现美国消费者平均会花20分钟时间来摆弄一个新产品,如果还不会用就会放弃,退还给商店。这种情况屡见于手机、DVD机和MP3机。更令人惊讶的是,她让荷兰电子电器巨头飞利浦的一些经理把部分产品周末带回家使用。这些经理中大多数都是技术爱好者,都没能让这些产品正常工作。
许多消费电子产品在设计时,都抱着多功能等于高价值的理念。工程师们也迫于压力,不得不在新版本中添加新的功能,这样才算是“新”和“改进”。大量的新功能也来源于消费者日益提升的期望,新型号的产品就应该具有新的功能,否则人们为什么还花钱去升级呢?而且,用户也更愿意去关注功能更多的产品。苹果并不赞同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