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选择人才,只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起点。在使用人才过程中,若出现用人不当与失误,同样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只有通过合理的用人,才能真正调动所选人才的积极性。在用人过程中,要精于用人之长、用当其位的道理,但最容易忽略的是被任用人的意愿和潜力所能。笔者(佟天佑)提炼出用人关键在于两个“用当”。
1、用当其时
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一生的最有能耐时期。它是用人者和人才共同造就的,也就是说才之所以能发出光彩,与管理者对他的启用是分不开的。所谓用当其时,其实是指怎样捕捉人才的启用时机。一般说来,管理者要启用某一人才时,应注意把握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启用的时期,应是该人才中精力最充沛的时期,因而也正是能够充分地使用人才的时期,这样,该人才就可能为企业作出一定的的贡献。
第二,启用的时机,应是最能激励人才成长、进步的时候,只有在人才把自己的成长与组织的前途紧密联系起来的时候,才能使人才的创造性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在这样的时候,就应该大胆地、及时地把人才提拔到重要的岗位上去。
2、用当其愿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考虑被使用对象的兴趣、爱好和个人志愿,来合理安排他的工作。这样处理比违背他的意愿、单纯靠运用行政手段,强迫他去做某项工作,会获得更好的人才效益和企业效益。
这要求我们充分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并且热情鼓励大家勇于自荐,在使用过程中要授以职权,尽量满足人才在成才和目标选择方面的正当要求。努力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物质条件和心理条件,推动他进入最佳心理状态,尽快成才。
用当其时与用当其愿:是在企业用人与个人意愿的结合上找到平衡基础,找到“因事设岗“与”用当其时“的着陆点。笔者(佟天佑)的建议是:所谓从一开始就要选择做恰当的事情,正是要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来挑选合适的人选,把适合的人才聘用到合适的职位上工作;正是人力资源首次开发和管理价值的关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