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作为中国古代诸子百家中法家的始祖与集大成者,在管理学上给我们留下了宝贵财富---企业的管理应当要建立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机制。很赞同厦门大学易中天教授在解读诸子百家时对法家法治的解释与理解-----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即规章制度。非但如此,法家诸子还倡导法治的“公平、公开、公正”的执行,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此在商秧变法中有据可考,那就是秦孝公应用商秧变法过程中太子即后来的秦惠王犯例,商秧依法治了太子的老师的罪。在中国历史上秦国之所以能灭六国而统一中国,正是运用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才获得成功。
“该流程方案需固化,5年内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非原话)这是任正非在华为起初聘请咨询公司量身定做其营运流程与管理机制之初给华为中、高管理层的执行批示。在中国众多民营企业当中也唯有任正非对韩非子的“法治”理念理解的独到与执行的雷厉风行。或许,这也正是华为企业能不断取成功并挤身国际知名企业行列经验之一吧。
国人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已乎根深蒂固了。因此在企业管理过程中过分夸大或者说过于依赖“人治”,抑或是英雄人物了。孰不知,人却是尘世间最不可靠的了。所谓的德才兼备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罢了。那种企图靠人的“忠诚”来维系企业管理的想法,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在人变得越来越浮躁的今天的确是过去时了。而韩非子所主张的“法治”-----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建全一套成熟的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再假以不折不扣的执行力,或许才是当下企业管理迫切需要反思与笃行的真理。
或许当下的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它们也许真的不是缺“法治”的环境或者说基础,在我看来更多的是缺失所谓的“执行力”。所谓执行力,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如果能做到像商秧执法一样“王子犯与庶民同罪”,公平、公开、公正的执法,或许企业的执行力自然就有了。当然,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得要因地制宜,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讲究执行的艺术性、灵活性,或许身为执行者才不至于落得像商秧一样“作法自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