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陶瓷行业由抄袭、仿冒等引发的无序竞争非常严重,已经威胁到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由于企业在国外市场相互恶意压价,陶瓷卫浴产品附加值低,而且在欧洲、印度、韩国、泰国、巴西等地区屡屡遭遇反倾销,损失惨重。据九正建材网小编了解,在整个陶瓷市场步入“冷清期”之际,陶瓷行业仿冒习气依然盛行,甚至一些有研发能力的名企也加入仿冒之列,行业抄袭之风越演越烈,内耗、内斗现象严重,让正处寒冬的陶瓷行业雪上加霜,使得真假美猴王之间的维权之路艰难无比。
产品同质化为何经久不衰?
模仿、改良、创新,这一直是中国制造企业的发家之路,陶瓷行业也不例外,很多陶瓷卫浴企业都是由小作坊起步,他们中大多数都是依靠低成本效应,只追求眼前利益,目光比较狭隘,在市场运作中似乎习惯了“传抄获取”的方式。在行业中,有些企业居然设置专职人员在市场上“挖掘”搜寻产品花色,看到哪些产品好卖就立马模仿抄袭,从来不想如何创新。
开发创造新产品的设计繁琐复杂,前期需要大量的金钱支持以及各方投入,但由于面世不久就遭遇行业的抄袭风,阻碍了企业的创新热情,导致大家都不愿意冒着高风险去搞创新。
专业人才缺失也是导致行业创新无法有力进行的原因之一。在我国,陶卫产品的研发都是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演变改进的,基本都是靠经验传承以及消费者趋势跟风,很少相关的培养机构,如学校或者相关的研究院可以提供学术性的支持,使得企业即使有创新的念头也无从入手。
最后,政府以及各方对创新不够重视,让陶瓷产品专利侵权事件屡屡发生。但相关专利保护机制并不能很好的保护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其失去创新的积极性。很多企业在前期投入大量心血进行研究,但最后反而为他人做嫁衣裳。
专利侵权为何层出不穷?
一是法律的漏洞。
由于一个新产品要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需时至少2年以上,实用新型证书一年,外观专利也需8个月时间的公告期,这个时间差给专利侵权企业有了充足的操作空间。在公告期间,专利是以开放的姿态接受社会检阅的,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在这段时间向专利局对该专利提出异议,而一些不良厂商也正好趁此机会对专利进行“复制”。不仅如此,公告期间,专利虽然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这也对企业维权造成了很大障碍。
二是行业间恶意的挖角。
由于陶瓷研发动不动几百万上千万元,很多企业不舍得花这笔钱和研发的风险,宁愿花几十万元从行业内“挖角”,成本低廉。
三是陶瓷技术人员集中。
众多的陶瓷技术人员均集中毕业于国内几所陶瓷院校,校友情谊往往也是加剧行业挖角的一个重要因素。
虽然维权艰难,耗时较长,纠纷渐多,但也有不少企业还是通过专利官司在行内引起广泛的关注。如2004年,东鹏陶瓷用“微晶玻璃陶瓷复合板材生产方法”发明专利控告佛山十余家陶瓷企业侵权,一度引起行业震动;同年雅士高夫陶瓷也在外观专利案中获胜,给创新品牌树立了不少信心。
如何保护好知识产权?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称得上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杀手锏,创造、利用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并从中获益的重要条件。
其实,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创新的一个途径,因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如果企业自身都不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谁会有积极性来关注、维护你的知识产权?
企业要重视技术研发,通过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要对研发资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确保对工艺设备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
同时,企业还要以各种方式对研发机构进行制度上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以提高自身自主创新的能力,适应国际性新产品技术创新的需要。
我们提倡杜绝抄袭,努力创新,但即便不能完全创新,也只能合理借鉴,在他人的专利产品上有所改进、创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专利法律制度中,判断是否侵权,适用的标准是“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即被控侵权产品需要完全包含专利技术,如果比专利技术多了一些特征,仍然是构成侵权的。
规则之余需多一丝道德制约
社会的文明不完全靠法律,也要靠道德制约。佛山陶瓷行业秘书长尹虹博士指出,在行业内提倡一些道德自律的意识,而且行业本身要谴责这种不道德的抄袭和复制。谁模仿了,大家就批判他、谴责他,这就是行业本身除了法律以外的道德自律,这个应该有所发展。以前,佛山陶瓷行业协会搞过一个二十个单位的自律公约,但是没有做起来。这个要坚持做下去,做得有所成效,凡是仿冒抄袭者都要受到谴责,这样可能会比较好。因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无论是国内也好,还是国外也好,这个行业的特征就是这样的。
专利权被侵犯时的应对策略
一、对比分析
客观判断专利权人认为自己的专利权受到侵犯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仔细的对比分析,判断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确实落入自己专利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专利权人往往会过高估计自己的专利权,因此,为避免判断失误造成损失,建议您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进行分析,提供客观准确的法律意见,使您挽回被侵权造成的损失,以便在诉讼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二、对专利权本身重新评估
侵权诉讼的胜与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权是否确实有效、无懈可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通常要求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家专利局作出的专利检索报告,来判断专利是否有效,从而判断侵权行为的成立与否。
三、侵权警告
在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前,专利权人可以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向侵权方发出律师函,对侵权方的侵权行为进行警告。
四、收集证据
专利权人在确认自己的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成立之后,应尽可能的收集侵权方的侵权证据,以备诉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