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4年多的“洞石之争”侵权案产生结果。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两项终审判决,嘉俊陶瓷分别被判决侵犯东鹏洞石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赔偿额总共达30万元,并被勒令停止生产洞石产品。而今年6月21日,鹰牌与东鹏达成协议,前者同意停止生产洞石,“洞石之争”的发起者东鹏成为最大赢家。
资料显示,东鹏于2007年8月获得洞石实用新型专利,并开始申请洞石发明专利。2008年,“洞石之争”开始。一年内东鹏分别向淄博华岳、佛山嘉俊、佛山鹰牌和东莞鹰牌提起诉讼,认为这些公司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
被诉企业联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提交了复审申请,要求宣布东鹏陶瓷的“洞石”专利无效。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决定书,宣告东鹏陶瓷原申请的发明专利“一种立体孔洞装饰陶瓷砖”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东鹏申请复审。2010年12月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宣告东鹏洞石专利有效。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上述最终判决。
记者发现,东鹏获得洞石实用新型专利之后仅2年时间,就被取消专利,这使得“洞石之争”一度充满争议。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温旭认为,专利部门对陶瓷创新技术的认知存在误区,导致陶瓷专利认定难。“他们没有将陶瓷的创新放在陶瓷行业内来看,而是与其他行业的创新进行比较,事实上,陶瓷技术每前进一步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