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陶瓷行业媒体报道,本月初,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嘉俊陶瓷对“洞石之争”的复审申请。昨日,嘉俊陶瓷负责人对此事确认后表示对该结果暂不表态。东鹏陶瓷负责人则表示:“希望这件事情对以后的被侵权陶企提供经验。”这意味着长达4年的“洞石维权”以东鹏胜诉暂告一段落。
2008年,东鹏因其发明的“洞石”产品被侵权而在佛山、广州、东莞三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将山东淄博华岳公司、嘉俊陶瓷、鹰牌陶瓷告上法庭,过程中东鹏洞石实用新型专利曾被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无效。
今年2月,东鹏将侵权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后者判定东鹏洞石实用新型专利有效。今年9月和10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驳回嘉俊陶瓷上诉,维持今年六、七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该判决要求嘉俊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东鹏洞石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产品,并赔偿东鹏30万元。11月,嘉俊向最高院提出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