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凭证拿不出 还得预交全款
以王女士为鉴,无论上述销售人员如何承诺其售后保障,还是要以合同说话更有保障。只可惜,在记者询问的10余家专卖店中,仅有一家出示了其售后质保条款。
但业内人士表示,质保期未能白纸黑字地写出来,即便合同在手也难免有“过保”的风险。更何况,在卫浴市场,早有看中商品即要预交全款的默认行规。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部分品牌提及质保凭证就和记者玩起太极,以诸如“您放心购买,我们是大品牌,店就在这儿,有问题随时来找……”的言辞应对。
对此,某国际建材超市经理向记者透露,目前,整个卫浴市场,90%的品牌不会在订购合同上写明质保时间。
而上述箭牌卫浴售后负责人也坦言,卫浴行业和家电不同,因为品牌零散,销售渠道复杂,从而缺乏稳定性。比如,2009年某品牌还有人在做,但2011年就人间蒸发了,这也导致很多卫浴品牌根本没有售后。
记者在搜狐焦点等社区论坛搜索发现,反映家中卫浴产品质保难,售后难上门的业主不在少数。而且说到推诿理由,无论品牌大小,说法却如出一辙——怪消费者使用不当。
对此,某知名装修公司主材部经理吕齐(化名)告诉记者,涉及卫浴产品质量问题,几乎都是买卖双方的扯皮大战,而且基本都以消费者妥协而告终。究其原因,“很简单,取证难”!
吕齐表示,即使消费者手中握有保修凭证,而且商品没过质保期,只要消费者使用超过1年,绝大多数商家都不会继续履行其售后承诺。如果是浴盆、面盆开裂,商家通常会说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屋内空气太干或踩踏造成的;而如果是产品颜色自然变黄,他们则会以消费者没有对水垢进行及时清洗为由拒保……说白了,商家就是拿各种“专业”借口和稀泥。
而在记者走访中,也确实不乏一些品牌如此直接表示:“质保期内我们只管修不给换!”贝朗卫浴销售员说,至于问题严重无法修复的产品,“那就是消费者的事情了,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分析
为什么在卖方口口声声对自己的产品质量充满信心的同时,却仍要在售后质保方面大耍阴谋,甚至连质保期限都不敢写进合同里?为什么各品牌质保期有所不同,甚至同一品牌在不同区域质保时间也有差距?为什么产品实际质保期1年被多数企业所默认?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关键原因有二,首先是利益驱使,再者则是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
吕齐告诉记者,通常情况下,厂家和总代之间会签订一份售后合同,厂家通常利用进货优惠部分把售后责任转移给总代,而他自己则只负责生产,不管售后。其中就连销售合同也是由总代拟定的。
打比方而言,某品牌的一款马桶市场标价为1000元,而代理商仅用500元就可以拿货,至于其他500元盈余则包括了对产品售后的责任。
“你想,如果顾客的马桶坏了,修自然比更换划算,而少更换一个新产品,就等于多赚出一个马桶。”吕齐说,更别说有些黑心商家,在维修零件上偷工减料了。
以浴盆软管为例,维修价钱一样,但如果商家用的是质量稍次一点的,进价仅为1.5元/根,这相比每根15元的高质软管则要相差10倍左右。
律师
需按合同目的履责
对于上述市场乱象给消费者造成的困扰,北京市中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洪云表示,如果此行业确实缺乏行业标准,而购买凭证中又缺乏质保条款,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其商品必须按照合同目的履责。
也就是说,商品必须能正常发挥其使用功能,比如浴缸开裂没法洗澡,就属于违背了此项商品的使用功能。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必须有合格证,即使商家没有白纸黑字写明质保期限,也要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上标注产品使用有效期,而消费者则可通过此凭证享受“三包”权益。如遇质保期内更换新产品,质保期则需重新计算,享受新产品的质保期限。
如果其商品没有产品合格证,则违背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