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通过行业集体协商,切实维护了陶瓷行业广大职工的权益,有效促进了整个陶瓷行业的发展升级,通过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企业方和职工方之间搭起桥梁和纽带,积极开展包括薪资待遇、企业管理在内的各类集体协商,为全区陶瓷行业稳固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010年11月,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罗庄区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重要的议题就是明确了协商机制,工会代表就近年来陶瓷行业职工广泛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完善福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改善劳动工作环境等问题,以及工作时间、劳动定额、女职工权益等问题向工会代表大会表达了职工意见,并要求与企业方进行平等、公正的协商,解决部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避免企业方和职工方之间矛盾不断蔓延。大会根据职工代表的要求,作出决定,将着手开展陶瓷行业集体协商,并表决通过了陶瓷行业协商机制,决定每年进行一次职工方与企业方之间的集体协商。
就协商机制的确立,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制作了相关宣传材料,将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双方责任进行了说明介绍,下发到基层企业,确保广大职工都能对协商机制有一个全面了解。同时,要求企业基层工会通过班前班后学习会议,对协商知识进行普及,通过企业宣传栏和公开栏,进行广泛宣传。邀请了区总工会就协商机制对企业工会主席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题授课,集中授课6场,培训300余人次。由区总工会派出专门指导员就协商机制的确立、协商议题的申报、协商人员的推举等问题,对行业内所有企业进行了一轮全面指导培训。
根据工会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罗庄区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结合罗庄区陶瓷行业切实存在的问题,立足促进陶瓷行业整体竞争力,为陶瓷行业实现发展升级提供内在和外在保障的实际。罗庄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由工会主席李继葆带队,深入行业内企业,开展广泛走访调研活动,调研小组先后走访调研52家陶瓷企业,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收集协商议题。在调研走访中了解到职工工资水平、工作时间以及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劳动标准是职工反映较为集中的议题。走访调研中也切实听取企业方的意见,对职工反映的诉求和意见向企业方进行反馈,召开了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双方就协商机制的有效运作、协商议题的确立、协商具体操作程序展开了开诚布公的交流。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根据《罗庄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罗庄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操作流程》等要求,罗庄区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对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了明确,按照规定程序产生。职工方代表由陶瓷工会联合会选派名额,在企业工会监督下由职工民主推举人选的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则有陶瓷协会选派产生,企业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经过双方协商决定,协商双方代表各10人,同时邀请上级工会和协会法律顾问出席协商会议。
为了保证协商的质量,充分表达行业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罗庄区陶瓷行业工会联合会要求协议内容得到协商双方的一致认可,协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职工方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方提交要约书,就时间、地点、内容等情况做出说明。企业方接到要约书之后,双方就细节进行协商前的交流,双方代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进行确认。在协商前5日内,双方提供就开展协商相关问题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便双方开展好协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