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艳利、孟伟、文倩报道:“佛山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一事又有新进展。昨日,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由于“佛山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难度较大,很可能申请无望,因此,原定的188家企业“公投”决定商标管理权一事随之取消。
去年7月和今年3月,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分别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佛山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在今年1月,两家协会分别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申请“佛山陶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请示。市经信局调研后认为两家协会均有相关资格,一度协调两家协会合作申请,但最终无果。今年5月,据行业人士透露,政府选择用188家规模以上企业在6月20日投票的方式,决定谁来管理。
昨日上午,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对外表示,前日下午市经信局召集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开会,表示两家协会分别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难度较大,商标很难申请下来,因此188家企业“公投”决定商标管理权一事也就没有相关后续动作,暂时中止。此前在6月1日,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曾对外表示,对所谓的商标“公投”,既不会参与,也持反对意见。
市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他们联合市工商局到国家工商总局了解的情况,两家行业协会申请商标的第11类卫生设备和第19类建筑砖瓦均为工业产品,其特征与佛山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关系不大,因此两家行业协会申请获批的难度都比较大。并且,目前全国暂未有瓷砖或卫生陶瓷产品成功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先例。
为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难度大?佛山市国方商标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耀南表示,按照商标法规定,带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虽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破例,但也必须具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文件,来证明该产品特定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该地理环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两大协会均未拿到授权,目前争夺的便是市政府的授权,拿到后再向国家工商总局补交。
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海发则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虽未拿到市政府的授权,但此前已取得市工商局的授权,并给记者发来一份盖有市工商局印章的文件,落款日期为2015年1月12日。孔海发表示,目前工商总局还未正式发文,协会还会继续申请。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白梅昨日也表示,协会将继续努力。
释疑
“佛山陶瓷”申请商标究竟难在哪?
佛山陶瓷作为知名区域品牌,申请商标为何如此波折?
佛山市国方商标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耀南告诉记者,商标大致分为三类: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按照商标法规定,普通商标和集体商标都不得带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而佛山陶瓷带有“佛山”二字,申请难度较大。
此次佛山陶瓷申请的是地理标志证,是证明商标中的一种,如果能够具备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文件,证明这些产品特定的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该地理环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申请成功的几率就比较大。
但佛山的陶瓷用土一直没有作为地域特征原料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可。此外,两家行业协会申请商标的第11类卫生设备和第19类建筑砖瓦均为工业产品,也加大了申请难度。何耀南表示,“工业品一般是机械化生产,在佛山可以,在山东也可以,申请难度大。”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佛山陶瓷商标申请难度大,可考虑别的方法:“2013年,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已申请成功‘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集体商标,是文和图的组合,可用于区域品牌推广,而目前这一商标仍‘躺着睡觉’。”
市陶瓷行业协会在今年两会期间曾对记者回应称,“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仅仅只是协会商标,很难作为区域商标进行打假执法。
(文/佛山日报记者张艳利)
他山之石
盐步内衣集体商标是如何使用的?
“集体商标对盐步内衣集群的提升有很大帮助。”南海区盐步内衣行业协会会长何炳祥告诉记者,协会对于“南海盐步内衣”这个商标的使用有具体的方案和要求,企业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经过协会理事会讨论并同意才能使用。
另外,每年协会都会组织企业以“盐步内衣”名义集体参展。今年5月,协会组织了33家盐步内衣企业参加深圳国际内衣展,效果非常好。何炳祥认为,这对盐步内衣在国内知名度的提升有很大帮助,目前在行业内“盐步内衣”代表了质量保证。
为保护南海盐步内衣的集体商标,协会于2012年取得集体商标认定后,当年11月便制订了《“南海盐步内衣”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凡需要使用该集体商标的企业,其产品必须经抽样检测合格。协会还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进行全方位跟踪管理,并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测。
不过,何炳祥亦表示,目前“南海盐步内衣”集体商标还没完全推行,也没有单个企业使用该商标推广,因为知名品牌企业有自己的商标,无需借助集体商标;代理商或贴牌生产的企业能通过集体商标获得知名度的提升,但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一旦授权给他们使用,会对盐步内衣的集体商标带来不良影响。而且,尽管集体商标归协会所有,但协会并非一个营利组织,没有足够的费用用于后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