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必然有交集、有交往,县长、县委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各部门局长、厅长,省长、省委书记,要抓经济能不和民营企业打交道吗?能不和企业家们交往吗?不打交道、不交往,怎么发展民营经济?但是,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9月6日,中国青年网)
对山西这个能源大省而言,2014年是不平静的一年。全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450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呈现明显“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特征。涉事干部层次之高、人数之众、范围之广,全国罕见。而纵观山西省落马的上万大大小小官员,几乎每一个背后都有企业老板的身影,官商来往之密、牵连之广、关系之深,令人瞠目结舌。
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关于“官商可以交往不可交易”无疑是对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一针见血的评价和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市场经济时代,地方政府要想发展好一方经济不可能与企业“泾渭分明”,更不可能与企业老板“老死不相往来”。但官商之间的“交往”讲究的是双方为了共同目标且不牵涉过多利益纠葛的交流 ,更多的在于“公务往来”,而非“私人情谊”。政府要通过不断简政放权,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为投资企业提供优良的经营环境。商人应该建立“负面清单”,在“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下明白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而不是官商之间混淆“公与私”的边界,模糊“情与法”的边缘,打着“人情交往”的旗号越界做出“权钱交易”之实。
王儒林书记的这番话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官商既不要与商人‘勾肩搭背’,也不要‘背靠背’,要‘君子之交淡如水’,保持纯洁的官商关系”重要论述的进一步阐述,也是对“官商交往要有道”的进一步理解。建立一个纯洁干净的政商关系,实际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唯有进一步简政放权,给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套上一个名为“制度”的笼子,破除官商之间“上头有人才能做好生意”的迷思,让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运转,让市场在经济规律的框架下发展,才能真正建立一个风清气正的官商新生态,让官商之间剥离“利益交易”回归“正常交往”。